第七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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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去记忆并不一定是坏事,至少这能让我更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第二次生命,以前发生过什么对我来说也许并不是很重要,因为我完全没有兴趣去回想关于以前发生的一切。现在,我还记得自己的名字,我遇到了这个自称方凛的青年,这就够了。

    除了一头红毛和时不时隐隐作痛的身体令我感到很不爽之外,其他事情还是很顺应人意的:我恢复得不错,只是皮外伤,没有伤及内脏;方凛并没有对我表现出很想赶我走的意思。

    说实话,虽然这并不影响生活,但失去记忆的我确实无处可去。我知道皇城,也知道很多一线城市,到了那里我必然可以靠着自身的长处谋生,问题是,我不知道怎么走才能到达那里。

    方凛是个好人,他不求回报地让我蹭吃蹭喝了一个星期,本来说的过两天就要回去,到现在也没有付诸行动。

    再怎么死皮赖脸,我也要离开了,毕竟我们只是陌路相逢的两个人,如果不是他捡到了受伤的我,我们本应毫不相干。

    “多谢你这几天的收留,再见。”说出这句话之后,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我突然听见“叮”的一声,方凛好像并没有听见,我以为我耳鸣了,接下来我的面前却出现了一个类似网游中任务面板的东西。

    卧槽。为了不吓到方凛这个好人,我把这两个字生生吞了回去,后来方凛对我说,“当时你要走的时候欲言又止是想跟我说什么来着?你该不会那时候就看上我了吧。”

    这真是个美丽的误会。

    任务面板上真的有一个任务,格式是这样的。

    支线任务——和“方凛”回家。

    任务奖励:百分之十的记忆。

    失败惩罚:被一百个壮汉轮x。

    我对任务奖励并没有抱有怀疑,因为在眼前出现任务面板什么的已经够玄幻了,这东西能帮我恢复记忆也不是没有可能,虽然恢不恢复记忆对我来说无所谓,但是我对那个失败的惩罚非常有所谓。

    卧槽被一百个壮汉轮x,我是不是穿到什么奇怪性向的小说里了?

    然后我被自己的反应惊了一下,奇怪性向是什么玩意儿?我失忆前经常看奇怪性向的小说?不然我怎么会知道这玩意儿。

    这东西有点超出我的承受范围,所以那时候我忽略了方凛上面的双引号,不然以我的智商,如果注意到了这个,早就该猜出答案了,也不至于酿出苦果。

    看了看方凛,他并没有别的反应,看来这个任务面板只有我能看到。当下,我有些犯愁,告别的话都说出来了,怎么死皮赖脸继续求收留?还要跟着他回家,我跟他没熟到这种程度啊。

    就在我想豁出去的时候,方凛说道,“你不是失忆了吗,现在出去说不定被不法分子拐卖了,毕竟你这张脸可是和我一样的帅气。既然你什么都想不起来了,不如我带你去皇城。”

    虽然我觉得方凛是个好人,但人如果好到接近于圣父的程度,就不得不去怀疑一下他是不是别有所图。我觉得他说的那个拐卖含义挺深,说不定他真的想把我卖掉。

    我又看了看任务惩罚上面写的被一百个壮汉轮x,再想想被拐卖的后果会不会比这个惨,然后决定就算被拐卖也要避免被一百个壮汉轮x。

    希望这人真的是个好人,至少先带我去一趟他家再把我卖掉。我不要被一百个壮汉轮x[t_t]。

    见我点头答应,方凛愉快的笑了起来。据他后来说,当我说出离开的时候,他心里突然升起一股冲动,有一个声音在他耳边说:“你绝对不能放他走,不然你会后悔一辈子。”当时我觉得那或许就是命中注定我俩要在一起,后来的后来才知道,这一切都他妈是剧情的力量。

    方凛买了第二天的机票,我们在酒店又休息了一晚。从捡到我那天一直到带我回家那天,方凛没有换过双人间,我们睡在标准间的一张床上,明明床很大可我每天早晨醒来都会看到方凛在地下趴着睡得正香。

    我才不会承认我睡相不好每次都能把他踹下去呢。

    我的睡相一级棒,我是传说中的睡美人!

    卧槽我真是傻逼,赶紧恢复高冷的心态,不然就变成逗比了。

    我面无表情地经历了以上心理活动。

    下了飞机,我呼吸着皇城的空气,突然觉得就连雾霾都是那么的亲切。毋庸置疑,我失忆之前肯定在这里生活过,并且生活的不错。

    方凛的行李不多,只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和几套换洗的衣物,我更是什么都没有,一星期里换的衣服都是方凛的,意外的合身。

    所以我们并没有把行李先放回方凛家中,而是直接奔向理发店,我把红毛染回了黑色,方凛把头发染成了红色。

    方凛对着镜子频频称赞自己,顺带劝我把头发再染成红色,我装作没听到他说了什么。

    “我活了二十年第一次知道原来我也能这么帅,简直帅出了水平。离焰你干嘛把头发染黑了啊,红的多好看。”

    方凛在带我回家的路上一直对我说着这句话,隐约给我一种劝青楼头牌接客的感觉。

    我觉得我失忆前一定是个很丧病的人,一点节操都没有,才会想出这种比喻来。

    方凛并不是独自居住,而是和父母。我觉得这在我的意料之中,但我说不出他为什么给我这种感觉。

    父母对我特别热情,显然是把我当成了方凛,还不停对方凛说,“你和阿凛长得真像,当我们干儿子吧。”

    “好的爸妈,那从现在起我就是你们的儿子了。”我毫无抗拒地说道。

    “爸,妈,我才是方凛……”方凛说道。

    当时我就觉得这家子人真有趣,跟我爸妈似的。

    卧槽我爸妈是谁啊,卧槽我想不起来啊,卧槽我忘了啊。

    从那时我开始期待着恢复记忆,起码我得想起我爸妈来,然后告诉他们我活得好好的,你们别担心。

    方凛家中并不大,两室一厅,方凛留我过夜只能和我睡在一起。因为我并不想睡沙发,没错,寄人篱下还这么叼,失忆了还这么叼。

    当天夜里,我以梦境的形式接收了失去记忆的百分之十。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因为那是我幼儿园时候的记忆,那时候父母忙于工作,我寄住在姑姑家。小表弟长得水灵灵的,我喜欢把他弄哭然后再哄他。

    那段记忆中,父母的影响并没有出现。

    早晨醒来后,我发现方凛已经醒了,而且直愣愣地看着我,然后说道,“难受,帮帮我。”

    然后我就感觉被一个硬邦邦东西抵住了腰部。

    卧槽。

    虽然我俩都是男的,但他说这话就等于是在耍流氓,我心里已经慌了,赶紧翻身下床和他拉开距离,勉强扯了扯嘴角,“晨.勃很正常,自己撸撸就好了。”

    “不。”他咬着嘴唇看着我,湿漉漉的眼神让我想起了人类最忠实的朋友。

    我不是变态,但我现在很想上他。

    这个想法刚刚出现,我的脑海里就出现了一幅幅名为《龙阳十八式》的东西,其劲爆程度不亚于春宫图,但画风却比春宫图好上太多。

    原来我失忆之前还看过这玩意儿,真*。

    我从床头柜上拿了根烟点燃,走到阳台吞云吐雾。居然对一个认识没多久的人而且还是个好人起了这么恶心的念头,我失忆前真的不是个变态吗?

    姑且就先当作不是吧,毕竟我没有把想法付诸行动(真的吗?)。

    不过这个让刚认识不到一个月的基友(?)帮他撸的人不是更加变态吗?他这是赤果果的耍流氓!

    透过烟雾看过去,方凛还维持着跪坐在床上的姿势,一动不动,看起来并没有自己在撸。一支烟抽完后,我走到床边,方凛可怜兮兮地看着我,“难受。”

    这么难受还不自己撸,他这是打定主意要将耍流氓进行到底。我对他笑了笑,我想我那时候的笑容一定非常温gui柔chu。

    “自己撸。”说完我就去洗脸刷牙了。

    其实我真的很羡慕方凛的精力旺盛,早晨六点就开始晨.勃,我早晨就从来没有莫名其妙石更起来过。

    家里一个人也没有,昨天认的干爹干妈可能去工作了,桌上摆着早餐,还热着。我回到房间准备叫方凛一起吃饭,却看到他还跪坐在那里难受的快要哭出来,就是不肯自己撸。

    “我在网上看到过,他们说频繁手.淫会死。”方凛轻轻吸吸鼻子,对我说。

    傻逼。我在心里骂道,嘴角却不由自主地上翘,好像这样才是我所熟悉的蠢了吧唧的他。

    卧槽果然是我变成傻逼了,明明我俩认识还不到一个月。

    然后我做了一件更加傻逼的事情,我真的帮他撸了。最令我感到日了狗的是,听着他□□时发出的喘.息声,我可耻的石更了。

    “我帮你,嗯?”后面微微上挑的尾音好像在邀请我上了他。

    奇怪的是,我有想上他的欲.望,却愣是下不去手。仔细想了想,我觉得可能是因为我俩长得太像了,上他就好像在上我自己一样。

    那为啥刚刚我看着“自己”高.潮时的表情,听着“自己”喘出来的声音能石更起来?这个我怎么也想不出答案,失忆之前我果然是个变态吧。

    方凛身寸到我手上的粘稠液体我一点都不觉得恶心,然后把那千千万万的子女摸在了床单上。摸完之后我特么想起来了,这不是我家啊卧槽,然后我就跟个傻逼似的拿来湿毛巾在床单上擦了擦。

    “你刚才直接去洗手不就行了。”方凛说道。从他的这句话中,我能感觉出来对我智商的鄙视。

    鄙视你妹呀,老子智商二百五啊二百五!

    我没有吱声,默默地擦着床单。我懒得跟他一般见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