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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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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女听了夏叶“厚颜无耻”的话之后,顿时瞪大眼睛,更加愤恨的瞪着夏叶,樱唇轻咬,一副对夏叶咬牙切齿的样子。

    “如果不是因为你,我爹怎么可能会想要休了我娘?怎么不关你的事,夏叶,你怎么可以这么冷血?”夏叶一副看白痴的模样看着少女,“先说说你是谁,再跟我说说你爹为毛要休了你娘,否则别什么屎盆子都扣在我头上。”

    “我,我是……我是,夏二毛的姐姐。”少女唯唯诺诺的说道,看着夏叶的眼神透着一股畏惧。夏叶看着她变脸的样子,心中警惕,然后仔细听听附近的情况,却听到了几个脚步声。

    夏叶看着少女的眼神很是冰冷,没想到古代的小村子里,除了夏陈氏那个白莲花菟丝花之外,竟然还有人想要秀演技。

    女人爱演戏,不是应该是大宅院后院的那些女人为了争宠陷害竞争对手而做的吗?这个少女竟然把这样的手段用到她身上,真是太让夏叶无语了。

    当年她年少无知年少轻狂,所以对那些人没有防备也没有把他们的演技放在眼里,结果她却被宋家主家除名,在族谱上彻底的划去了名字,成为了宋家的弃女。从那以后,她就防备心很重,也是因为那样所以她才会变成一个技术宅。

    没想到,时隔多年,竟然还有人竟然想要用同一招陷害她。她像是那么傻,会被同一个招数弄得狼狈不堪的人吗?

    于是,夏叶听着渐渐接近的脚步,面无表情的脸顿时变得茫然无措,身上高贵冷艳的气质尽褪,变得跟平时接触村里人的时候一样,看着少女的眼神很是无措。

    “你说,你是夏二毛的姐姐,那你找我有什么事吗?”夏叶茫然的看着少女,“我跟夏二毛也不熟,你叫什么?”

    少女看着夏叶一下子变得两样的技能,顿时瞪大眼睛,更加的愤怒了,“夏叶,你害得我娘要被我爹休了,你现在装什么无辜?”

    “夏二毛的姐姐,你不要血口喷人,你娘为什么会被休,关我什么事啊?我又没有做什么,也没有见过你爹,我怎么知道是怎么回事?”夏叶的确是很不清楚为什么少女的爹要休了她娘,少女为什么要来找她的麻烦。

    “如果不是你,如果不是那天从你家离开,我爹才不会想要休了我娘。”少女气得眼睛发红,但是却不能直接对夏叶动手。

    “姑娘,你不要不讲理啊,我什么都没做。那天是你娘上门诬陷我想要害人性命的,被我家当家的揭穿之后,我们就没有理会过你娘了。你们家出了事,怎么可以怪到我头上?”夏叶委屈地说道。

    “没有你们这样的,我在家好好的,没有得罪你们家的人吧?你娘无缘无故地上门诬蔑我,想要让我背上谋害人命的罪名也就算了,现在证明了你娘是诬陷我的。然后,你还想要把你爹娘不合的缘由怪到我头上,我做错什么了啊?我什么都没做,你们怎么可以什么罪名都怪到我头上?”夏叶觉得自己真的是多灾多难,她有什么地方值得让那些人百般手段的对付她啊?

    “真是岂有此理,我一定要去找村长评评理,你爹不满你娘想要休妻,那肯定是你娘犯了七出,你怎么能够把罪名扣到我头上?真是,见我家当家的不在家,你们一个个的都欺负我是不是?我要去找村长评理去。”夏叶红着眼眶说道,原本想要做戏的,结果身为宅女,夏叶的虐点低,现在都差点真的哭了。

    “诶诶诶,阿起家的,你别生气,别哭啊,我们都相信你没错。本来就是夏奎家的闺女胡搅蛮缠,夏奎想要休了李氏又不是你的错,秀姐儿你怎么可以怪到阿起家的头上?”听了一耳朵的几个村民见夏叶好像被欺负哭了,赶紧站出来帮夏叶说话,看着少女,也就是夏秀的眼神都带着谴责的。

    “秀姐儿,你娘诬陷阿起家的想要谋害人命,你也把你爹娘的事情怪到阿起家的身上,你这是安的什么心啊?”

    “不愧是夏奎家的那个李氏的闺女,有其母必有其女嘛,都是见不得别人好的。”

    “对啊对啊,听说夏奎打算把秀姐儿嫁到青山村,嫁给那个瘸了腿的鳏夫。”有人八卦道。

    这个瘸了腿的鳏夫,也就是夏六郎上辈子的记忆中夏三丫嫁的那个人。这辈子夏叶嫁给了熊起,然后那个鳏夫要娶的人,变成了夏二毛的姐姐夏秀了。

    “真的?秀姐儿跟那个鳏夫定亲了?”

    “据说啊,那个鳏夫的年纪都已经块五十岁了,都比夏奎的年纪大了很多啊,夏奎怎么舍得把秀姐儿嫁过去?”

    “人家出的聘礼多呗,听说啊,那个鳏夫出了八两银子的聘金,所以夏奎才要把秀姐儿嫁过去呗。”

    “八两银子啊?这么多?”按照现在的年收入平均只有七八两的农村人而言,八两银子的聘金可是很多的。这可是一年的收入啊,而且还是全部收入,不包括全年支出的收入啊。

    “多么?比起夏家的闺女,十几二十两的,才八两银子怎么就多了?”

    “是啊,熊起家的可是熊起用二十两银子给娶回家的。”

    “那不是老夏家的人跟熊起家的断绝了关系的钱吗?”

    “秀姐儿啊,是不是因为你爹要把你嫁给青山村的鳏夫,所以你才会找熊起家的麻烦啊?”

    “是啊是啊,秀姐儿啊,你跟熊起家的年纪差不多,结果熊起家的嫁给了熊起,你却要嫁给那个快五十岁的鳏夫,是不是嫉妒熊起家的才会把你爹娘的事情怪到熊起家的身上?”

    “嘿,我说秀姐儿啊,你爹想要休了你娘是真的吗?你娘那人不靠谱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十多年来都是这个德行也没见你爹真的休了她,难不成这次是真的?”

    “秀姐儿啊,你跟婶子说说是不是真的啊?”

    “秀姐儿啊,听说那个鳏夫的儿子都已经三十岁了,他们父子俩的媳妇都没了的。所以啊,秀姐儿啊,你这是嫁给老鳏夫呢还是嫁给他儿子呢?”

    “不关你们的事。”夏秀被妇女们说得差点气死,从知道自己竟然要嫁给鳏夫之后,心比天高的夏秀就接受不了,所以一时气不顺就过来找夏叶的麻烦。

    她一直以为自己是要嫁给有钱人家当少奶奶的,就算不是正妻,也跟夏蓉蓉一样当个贵妾的。别看当妾的确是不好听,但是夏蓉蓉嫁给钱家少爷当妾,现代也生了庶子了,地位可是升了姨娘的,日子过得不要太滋润。

    上次有幸见过夏蓉蓉的日子之后,夏秀就一直念念不忘,想要过上跟夏蓉蓉一样,不,是比夏蓉蓉还要更好的日子的。

    可是,她没想到因为她娘找夏叶的麻烦,想要诬陷夏叶不成而被她爹打了一顿,甚至放话说下次如果她娘还是那么拎不清的话,肯定要休了她娘的。

    而她,因为她平时跟她娘接触很多,她娘很多事情都是她支招儿做的,所以她爹竟然跟青山村的订了亲事,想要让她嫁给那个比她爹的年纪都要大的鳏夫。如果是有钱人家的老爷,比如钱少爷的爹那样的人家什么的,肯定不会又太过的反抗情绪。

    可是,那个青山村啊,青山村可是比青石村更加穷的村子。那个快五十岁的鳏夫肯定也会是穷人,能够拿出八两银子当聘礼已经是极限了吧?难不成,除了八两银子的聘礼之外,她嫁到青山村之后,要过着比现在还要穷的日子吗?夏秀一想起这些就非常的生气,也生夏叶的气。如果不是夏叶,她也不会变成这样,她不会放过夏叶那个贱人的。

    她虽然说不喜欢熊起,也看不上熊起的家产,毕竟熊起除了那个大房子之外,有没有钱还真的不知道。熊起家吃的什么的穿的什么,夏秀也不是很清楚。

    夏叶的衣服倒是挺不错的,但是比起夏蓉蓉的绫罗绸缎来说,实在是差太多了,所以夏秀很是看不上。但是她看不上熊起,不代表她不会嫉妒夏叶。

    凭什么夏叶可以脱离夏家,凭什么夏叶可以嫁给熊起,凭什么夏叶可以被熊起宠着?反正,夏秀就是很嫉妒夏叶,恨不得让夏叶去死,却不是因为看上熊起,只是因为嫉妒心理作祟而已。

    那些人说了夏秀什么,夏秀又如何对她深埋仇恨的种子,夏叶都不在乎了,她早在那些人的注意力都放在了那个叫做秀姐儿的少女身上的时候就偷偷开溜了。

    当然,这还得是因为她家离这里比较近的缘故她才会跑得那么快的,要不然早就被发现她开溜了。夏叶完全不知道自己原本的命运轨迹早就变了,上辈子的夏叶也就是原主嫁给了青山村的鳏夫,而她却嫁给了熊起,早在那位唐姑娘出现的时候,原本的轨迹就变了。

    当然,夏叶不知道这些,即使知道她也不会在意。说什么穿越不能够改变历史,怎么可能不会改变,任何的一个变数都是改变好吗?即使那个穿越的人什么都不做,都会改变一些人的命运,比如穿越者代替的那个人。

    当然,想要改变大幅度的历史轨迹什么的,得看穿越者的本事的大小了。夏叶当然本事当然没有那么大,即使她的本事很大她也没有兴趣去改变别的什么,她只能挑动工业发展而已。

    谁让她是学机械的呢,这是关于古代工业的对不对?她可没有本事像那位唐姑娘一样,成为一方富贾,成为全国有名的粮食大户,让一个地区成为全国有名的粮仓。

    夏叶回到家之后,关上门,锁上锁之后就不再打算出门了,反正这个时候天色也不早了,她还是准备晚饭吧。来到厨房,翻开橱柜发现早上熊起吃的吗,馒头还有两个,她中午的时候没有吃馒头,晚餐吃馒头也不错,中式三明治,盗版肉夹馍嘛,尝尝也不错。

    其实可以裹着鸡蛋液做炸馒头的,可是夏叶晚上不想吃太油腻的,所以就做这个盗版肉夹馍尝尝了。夏叶把腌制的瘦肉切成肉排,然后生火烧锅,在锅里刷上素油,等油温热了之后,把肉排放下去煎。连续煎了两片肉排,夏叶又煎了两个荷包蛋,烫熟了青菜,又把熊起做的肉酱让进去炒热,最后盛出来,刷到肉排和荷包蛋上。

    切开馒头,夏叶把肉排和荷包蛋夹在中间,肉排和荷包蛋之间夹着也刷了酱的青菜。合上之后,一大口咬下去,满嘴的肉味,满嘴的肉酱的味道,简直不能太好。夏叶三两下把晚餐给解决了之后,收拾收拾厨房,然后用另一口大锅烧水,留着晚上洗澡用的。而且,她的药浴还没有做呢,张大夫可是叮嘱她了,不能落下药浴的。

    翌日。熊起不在家,但是夏叶却没有落下每天早晨的锻炼,这可是对自己的身体的负责。早上起床之后,夏叶把晚上和好的面弄成馒头上锅蒸,然后就出去跑步去了。

    等跑了一圈回来之后,夏叶就继续打拳,她不蹲马步了,就打拳,太极拳还是军体拳她都可以打出来。军体拳是她有个当兵的堂哥教她,虽然说宋家里不全都是好人,但是怎么说还是有一两个跟她的关系不错的,其中就有个少校军衔的堂哥。

    所以,夏叶的军体拳还是堂哥教她的,就是为了让她当防身术用的,所以教夏叶的时候堂哥还是非常的严格的。

    可惜被宅女属性给荒废了,现在重新捡起来好像打得还不错,反正她有药浴辅助,进步还是很明显的。打了一遍拳之后,夏叶就回厨房去准备今天的早餐了,馒头也已经蒸好了。

    其实夏叶也不是吃不了馒头,但是当早餐还可以,让她三餐吃馒头,她这个吃惯了米饭的人是受不了的。所以,不想熬粥的时候,她的早餐其实是吃馒头的,就着小菜吃真的是别有滋味。拿了辣白菜出来,还炒了个黄瓜炒蛋,夏叶的早餐就新鲜出炉了,吃起来也是津津有味的。

    吃了早饭之后,夏叶闲得无聊就打了井水开始浇菜,毕竟院子里种了不少的蔬菜的,已经发芽了,而且也长出了两瓣叶子了。从来都没有种过地的夏叶非常的感兴趣,只不过她真的没有种菜的经验,只能默默的摸索,按照前几天看着熊起做的跟着斟酌着浇水。

    当然,因为害怕小菜苗会被淹死,夏叶宁愿自己浇的水少了,也不愿意浇太多的水,所以她把泥土给浇湿了之后,就收起水桶回去了。

    “小叶子。”柳氏上门,看着夏叶悠闲地坐在树下一边看书一边啃着熊起留下的零食,顿时嘴馋发作,赶紧上前坐在夏叶的身边,不等夏叶开口就拿起桌上的凤爪吃了起来。夏叶放下书籍,看着柳氏吃的津津有味的样子,无语了半晌。

    怀孕的人真的是胃口大啊,而且看柳氏的样子肯定是很馋酸辣的东西,看她吃泡椒凤爪的样子,简直跟八百年没有吃过东西一样。

    她可是记得,上辈子闺蜜怀孕的时候,辣的酸的甜的,什么都吃,就算是很多怀孕的人都不喜欢的油腻的东西,闺蜜都非常的喜欢,尤其是喜欢吃烤鸭。现在看看柳氏的样子,跟她闺蜜的情况差不多,就是古代没有现代那么多的花样,也没有她闺蜜那么的自由就是了。

    “小叶子,你这日子过得真是舒坦啊,就算是熊大哥不在家,他都还记得给你准备了那么多好吃的。”柳氏一边啃泡椒凤爪,一边抓着肉汁满满的肉干啃,对夏叶的日子羡慕嫉妒恨。

    夏叶闻言翻了翻白眼,要是别人羡慕嫉妒恨她的生活,她还是会相信的。可是这个认识柳氏,她就不会觉得了。

    夏平川的本事不小,靠他自己都能够养活一家人,家庭富裕,更何况他们家的田地因为夏平川赚了不少钱之后置办了不少,所以夏平川家肯定算得上是岭树村的富户了。身为这个家的长媳,又怀了长孙,柳氏的地位肯定是船高水涨的,全家人肯定都紧着她的。所以,柳氏说要是过的不舒心,肯定是别人管得太多的缘故。

    但是,说是羡慕夏叶吃得好,过得好,那夏叶肯定是不信柳氏的鬼话的。“嫂子,说得好像我平川哥虐待你了一样,不就是不让你乱跑吗?”夏叶可是知道,昨天柳氏跟他们一起去镇上,回来之后柳氏的婆婆可是埋怨了柳氏很久的。柳氏的肚子里可是有了她的宝贝大孙子的,所以肯定是让柳氏小心小心再小心的。

    柳氏竟然敢去镇上人那么多的地方,一路上又颠簸了那么久,让她婆婆都急红眼了。当然,夏叶是很不理解柳氏的婆婆的想法的,再怎么紧张柳氏肚子里的孩子,也不能这么看着柳氏啊,就好像柳氏已经升级为国宝了似的。

    “你是不知道啊,我婆婆昨天念了我半个时辰啊,半个时辰啊,我耳朵都长茧子了。”柳氏一边吃,一边苦着脸说道。

    “婶子也是为你好。”夏叶干巴巴地说道,对于夏平川那位厉害的老娘,夏叶肯定是惹不起的。夏平川的老娘,那可是岭树村难缠的妇女之一,榜上有名的,排名第一的虽然不是她,但是却也是很难缠的。所以,夏叶这个初来乍到的,真的不敢惹柳氏的婆婆的,尤其是现在柳氏还怀着她们家的大宝贝孙子,不紧张才怪。

    “我知道婆婆关心我,可是婆婆的做法让我很紧张啊,我总感觉自己犯了什么错一样,成天的盯着我,我快受不了了。”柳氏哭丧着脸说道。

    夏叶蹙眉着看柳氏苦哈哈的脸,有些担心再继续这样下去,柳氏会患上抑郁症。不管是产前还是产后,都容易患上抑郁症的,尤其是怀孕的时候,压力太大真的会患上的。“其实,嫂子,你可以去找张大夫帮忙啊?”夏叶提议道。

    防止柳氏患上产前抑郁症,还是找张大夫帮忙比较好,毕竟张大夫的医术品德还是很令人佩服的。

    “找张大夫干嘛?”柳氏愣愣地看着夏叶,不明白夏叶说的是什么意思,她被婆婆盯着,找张大夫又能如何?张大夫能够帮她劝慰婆婆,让她不至于整天盯着她的肚子吗?

    “让张大夫给你看看,然后让张大夫给你婆婆说说,让你放松放松,不用盯着你太紧,这样不利于你安胎等等的,以前如何现在还是如何,你也要多走动走动,以后生孩子的时候方便生产。这样的话,你婆婆就不用成天紧迫盯人了。”夏叶笑了笑道,心中暗自庆幸自己没有婆婆要伺候,尤其是没有柳氏的婆婆那么极品的婆婆。

    柳氏闻言眼睛一亮,看着夏叶的时候非常的兴奋,“我怎么没想到呢?对,我这就去找张大夫。”说着,柳氏就站了起来,转身离开夏叶家去找张大夫了。见柳氏这个样子,夏叶也知道柳氏是被她婆婆给盯得太累了,压力太大了,所以得知解决的办法或者是减轻压力的办法之后,就迫不及待的去办了。

    当然,身为嗜吃的孕妇,柳氏离开的时候还不忘记把夏叶放在桌上的零食拿走了一半,包括糕点肉干,甚至夏叶这两天鼓捣出来的酱肉丝什么的。酱肉丝是夏叶自己摸索着鼓捣出来的,也是辣味的。当然,夏叶的酱肉丝是没有荷兰豆一起做的,不过夏叶倒是放了别的用五香粉炒熟的豆子,吃起来味道还不错。当然,做酱肉丝的酱是熊起出品的,要不然按照夏叶的手艺还真的做不出来味道这么好的酱肉丝。当然,夏叶还想要做海带丝的,可惜她昨天上街的时候忘记买海带了,也没有遇到卖海带的摊子,所以这个计划就搁浅了。身为一个吃货,夏叶除了喜欢吃零食,还喜欢各种各样的风味小吃,可惜她不会做。

    看着桌子上被柳氏拿走了一半的零食,夏叶愤愤的拿起一根酱肉丝放在嘴里狠狠地咬了几口,嚼吧嚼吧的吞下去,后来就去关上门,继续窝在树下看书去了。“阿起家的。”就在夏叶继续看书的时候,门外传来了花婶的声音,让夏叶疑惑花婶怎么过来了。开了门,看见花婶手上提着个笼子,里头有十几只小鸡仔的时候,夏叶的脸色顿时露出了笑容。

    “花婶,您帮我抓小鸡仔啦?”夏叶高兴地上前,把花婶给迎了进来,顺便要把花婶提着的笼子给接过来。

    “不用不用,我帮你拿进去吧。”花婶躲过夏叶伸过来的手,跟着夏叶走进了院子里。“我不是跟你说刚好有人家刚孵出的小鸡仔快满月了吗?他们家也养不了那么多的鸡,所以我就给你抓过来了。”花婶将笼子放下,跟夏叶解释道。

    因为这家人是岭树村的,所以花婶今天就去那家人买小鸡仔了。那家人虽然说算不上穷,可是也养不起那么多的鸡,刚好花婶要买,就卖给花婶了。

    “这样啊,多谢花婶了,劳您辛苦了。”夏叶对花婶非常的感激,花婶这么久以来一直都很照顾她,让夏叶对花婶非常的尊敬。

    “对了花婶,这些小鸡仔多少钱?”夏叶数了数,发现笼子里的小鸡仔不多不少正好十五只,突然就问起了小鸡仔的价钱了。

    “毕竟是要养来吃肉的小鸡仔,那家人卖给我的时候,是按照四文钱一只的价格卖的。十五只,刚好就是六十文钱。”花婶说道。其实小鸡仔还是挺值钱的,要知道一斤肉才十三四文钱,一只小鸡仔四文钱也不少了。一个馒头才一文钱呢,小鸡仔比馒头贵多了。

    “好,花婶您等等,我拿钱给您。”夏叶听了花婶说起价钱,赶紧转身回卧房去拿钱了。夏叶数了数,拿了七十文钱,然后一股脑儿的给了花婶,多出来的十文钱就当是她给花婶的劳务费了。

    可是,花婶数过铜钱后,惊讶地看着夏叶道,“阿起家的,多给了十文钱了。”“这多出来的十文钱是为了报答花婶您帮我买小鸡仔的报酬,如果是我自己去买的话,指不定要到什么时候才办好呢,花婶让我早点做好,我应该给花婶报酬的。”夏叶微笑着看着花婶道。

    “这……”花婶有些迟疑,她帮夏叶的忙也是应该的,不能拿夏叶的钱啊。

    “好了花婶,让您拿着就拿着把,能够买差不多一斤肉呢,赶紧拿着。”

    “好吧。”看夏叶认真的眼神,花婶收下了夏叶给的十文钱了,然后跟夏叶提起自己二儿媳回娘家给夏叶抓小鸭子的事情。

    “秋林带着他媳妇跟阳阳去他岳父家了,今天晚上在并湖村住一晚,明天就能够回来,到时候就可以把小鸭子带回来了。”

    “这样啊,那就谢谢花婶您了,这些日子真是让您费心了。”夏叶是真心实意的感谢花婶的,毕竟自己从穿越到现代,花婶给她的帮助真的很多。

    “不用不用,这是我应该做的,都是邻居,互相帮忙是应该的。”小鸡仔正式入住熊家,夏叶也拿了一切小青菜或者糕点的碎末喂鸡,还有米糠什么的。有些穷人是吃米糠的,可是夏叶的认知里米糠是用来作饲料的,所以夏叶给小鸡仔们吃米糠非常的随意,反正她家又不穷。

    跟花婶讨教了养鸡的技巧之后,夏叶也就把小鸡仔放在笼子里养一段时间,等到院子里的蔬菜长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再把小鸡仔给翻出来,要不然都让小鸡仔给把土地给扒了。

    夏叶的日子就这么轻轻松松的过了,而夏叶这几天都没有做别的事情,她去请教花婶她们那些会女红的妇女们针线活儿,当然她也不会学习刺绣,她就是要学会怎么缝衣服,不至于让针脚太过难看而已。她要为自己的内衣做准备的,她的中衣外衣都可以让别人做,毕竟有专门的手艺的裁缝在,她不需要自己动手,关键是自己动手肯定是没有别人做的好。

    但是里衣和内衣这样的私密衣物就要自己做了,要不然多不好意思啊对不对?这又不是现代那种有内衣专卖店的地方,想要穿内衣还是自己做比较好。花婶对夏叶突然之间对女红感兴趣也没有多问什么,得知夏叶想要自己做内衣里衣什么的,花婶就非常尽心地给夏叶上课,教她应该怎么做。夏叶虽然说女红天赋没有多高,但是却也不是笨蛋,那针的时候还会被针扎到手什么的,真是愧对她当年独自生活的那几天自己缝衣服的经历。

    夏叶上辈子的家世的确很好,但是也不是那种衣服穿过一两次就不穿的人,她很低调,衣服都是穿到不能再穿才会丢掉的。

    于是,夏叶就有很多次自己缝衣服的经验了。可惜,夏叶的女红又没有专门的学习过,所以夏叶自己缝衣服都是跟着别人的针眼缝的,没有针眼的地方她就不会自己动手了。夏叶用了几天的时间学习缝衣服的技巧,让自己的缝衣服的时候针脚密实一点,不至于太过难看太过松散。然后,在熊起上山第三天的时候,夏叶终于自己动手做自己的内衣了。

    夏叶买的布料中,有粉红色的,浅蓝色的,大红色的,紫色的,单色或者花色的布料,虽然都不是很大但是种类还是挺多的。

    夏叶目测了自己的胸围,然后剪裁出大概的布料,填充棉花,然后缝补严实。再然后,因为没有松紧带,所以做的内衣是类似于比基尼用带子系的。

    做好了一套之后,夏叶又开始做了另一套。最后,夏叶每个颜色的布料做了两套内衣,都是不同型号的。毕竟夏叶现在才十六岁,还有发育的空间。当然,除了给自己做了内衣之外,夏叶还给熊起做了内裤,布料是黑色的或者蓝色,当然还有灰色的。

    当夏叶把内衣内裤做完之后,才恍然觉得时间过得很快,今天已经是熊起离开的第四天了,而且现在已经是中午的时间了,她怎么觉得时间过得这么快?夏叶这几天在家虽然没有干什么事,但是家里种的蔬菜她还是有管理的。

    青菜也长出第三片第四片叶子了,夏叶看着青菜的模样,也挺开心的,毕竟这是她各种意义上第一次种出来的菜啊,当然高兴。

    就这样,熊起离开的第四天,夏叶又是一如既往的过,结果等到天快黑,夏叶正在做晚饭的时候,熊起等人回来了。

    在厨房忙着做自己的晚饭的夏叶听见大门的声响,赶紧一手拿着锅铲,跑了出去了。这时,门口传来一声熟悉的喊声,让夏叶眼睛一亮。

    “媳妇,快开门,我回来了。”夏叶听见熊起的声音,赶紧加快步伐小跑去开门,当大门打开后看见熊起高高壮壮的身影的时候,夏叶的眼眶红了。

    夏叶穿越至今,最亲密的人就是熊起,这么多天以来他们都一直黏糊在一起。结果现在突然之间分开几天,夏叶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挺正常的,但是晚上的时候还是很思念熊起的。毕竟白天的时候还有花婶她们那么多人陪着她,晚上的时候只有她一个人在家,这个时候一个人显得很寂寞,她就会想起了熊起,想起窝在熊起宽阔的胸膛的时候的安全感了。

    而且,夏叶这个人是很怕黑的,即使她不知道世界上有没有鬼,反正她没有见过,但是她还是很怕的。所以,每天夏叶都睡得很早,而且还是点着蜡烛睡的,每个晚上消耗一根蜡烛,是熊起离开家的代价有没有。

    现在看见熊起终于回来了,夏叶顿时红了眼,发现自己日思夜想的人真的出现在自己的面前的惊喜感,让夏叶的情绪有些失控。上辈子二十多年从来都没有这么感性过的夏叶,现在看见熊起,思念爆发,一发不可收拾。

    “你回来了?”夏叶轻轻的问道,红着眼看着熊起道。这个时候还是黄昏,天色还没有黑,所以熊起还能看清夏叶的表情,更何况熊起的视力非常好。所以,熊起看见了自己小媳妇红了的眼眶,还有媳妇眼神中的思念和眷恋,面无表情却带着些许疲惫的脸顿时柔和了不少。

    “媳妇,我回来了。”熊起笑了笑,伸出手把夏叶抱进怀里,低头在夏叶的额头上一吻,告诉她,自己真的回来了。

    新婚夫妻俩,小别胜新婚,拥抱着的两个人旁若无人的态度让跟在熊起身后,带着一大堆的猎物的石庄和秋树感觉黑线,当然他们更多的戏谑。他们都比熊起的年纪小,但是他们却比熊起早了好几年娶媳妇,孩子都已经四五岁的年纪了,当然知道这种感情。可是现在看见他们很崇拜的大哥如此儿女情长的模样,实在是让两人都非常的戏谑。

    熊起抱了抱夏叶,而夏叶还想起自己锅里的菜,顿时推开熊起向着厨房跑去,一边跑还一边咋呼咋呼着“我的菜”这样的话。

    熊起看着夏叶活泼的背影,温柔地露出笑容,但是却听见了背后的两个弟弟的咳嗽声,赶紧敛了敛笑容,然后拿起自己刚才放下的猎物,带着两个弟弟进门了。

    夏叶回到厨房炒了几下菜,把那道菜给弄熟了之后,把需要炖的菜下锅,烧了火才出门看看熊起他们这几天都猎了什么回来。结果,夏叶一出来,就看见院子里一大堆的猎物,顿时瞪大了眼睛。“好多。”夏叶惊呼。

    一直两三百斤的大野猪,夏叶忍不住是公是母;两只鹿,一直带着角,是还没有硬化的鹿茸,另一只却没有,应该是母鹿;还有三只黄羊,两只黑山羊,野鸡野兔什么的一堆,夏叶也就没有细数了。可是即使是这样,也是让夏叶非常的惊讶的,而且让夏叶更加的惊讶的是,熊起拿出来的那几只雪白的狐狸,以及那两头白狼,让夏叶很惊讶。

    狼啊,是夏叶最喜欢的动物,因为据说狼是世界上最忠诚伴侣的动物之一,它们一生只有一个伴侣,如果伴侣意外身亡,它们会选择孤独终老或者追随而去。所以,夏叶很喜欢狼,但是按照狼的凶残程度,即使再喜欢夏叶也不可能养一条的。所以,现在看见这两头被打死的白狼,夏叶看向熊起的眼神都变了。

    当然,她不是谴责熊起杀了狼多么的冷酷无情,而是她想不到熊起竟然还有杀狼的本事,这两头白狼可是成年狼,很危险的。而且,狼是群居动物,狼群可是很危险的,打到两头成年狼,肯定是遇到狼群了。

    “起哥,你们遇到狼群了?你有没有受伤?”夏叶赶紧凑上前,紧张的问道。

    “没事,我没有受伤。”熊起拍拍夏叶的手背安慰道,看着夏叶的眼神很柔和。显然,夏叶的关心他很受用。“你们遇到狼群了,怎么脱身的?”夏叶惊讶道。

    “我们打死了两头狼,那群狼也就是七八头,所以看见两只同伴死去之后,他们就跑了。”熊起平静的说道。“这样吗?”夏叶皱眉,不是很了解,可是她可是听说了狼是很记仇的动物的,熊起现在杀了两头狼,那群狼会不会找机会呼唤同伴来报复熊起啊?

    “没事。”熊起揉了揉夏叶的脑袋,对夏叶的关心很是受用,但是也不希望她太过担心。“这两头白狼的皮毛肯定很值钱吧?”夏叶对狼皮不是很了解,但是灰狼清朗的狼皮都很值钱了,那么洁白无暇的白狼皮毛肯定很值钱的对吧?

    “还可以吧。”熊起不在意地说道。“如果是青狼的话,还可以用皮毛给你做大氅,可是这是白狼皮毛,你不适合穿。”夏叶可惜道。

    其实白狼皮毛也可以留下来做大氅给熊起穿的,可是熊起真的不适合穿白衣,白色大氅也会是不可以的。要不然,看起来多别扭啊是不?熊起还是适合黑色,或者藏青色,灰蓝色等等这样的颜色。

    “嗯,这两头狼的皮买卖掉。”熊起也很清楚自己不适合穿白色,所以这两头狼的皮毛他也不在意,他有不是没有御寒的衣物。“那几只白狐的皮毛给你做狐裘,已经秋天了,等做好之后刚好给你过冬。”熊起拿起一只白狐对着夏叶说道。

    “嘿嘿,我还没有穿过狐裘呢,谢谢你啊起哥。”夏叶嘿嘿傻笑,在熊起的脸颊亲了一下,算是奖励熊起的。石庄秋树:“……”秀恩爱,天打雷劈。而且,他们两人也是跟熊起一眼进山好几天,好几天都没有看见自己的媳妇了,现在一回来就受这样的刺激,他们很想问问:大哥,你真的不是故意的吗?熊起面不改色,对于夏叶时不时亲亲自己作为奖励已经习以为常,如果不是还有外人在场的话,熊起相信自家小媳妇肯定不是亲脸了,而是亲嘴了。不过,好几天没有看见小媳妇了,现在收获小媳妇的吻,亲脸虽然不如亲嘴,但是也聊胜于无。“先把动物的皮毛给剥下来,明天再把猎物带去镇上卖了。”熊起沉着脸说道。

    “好。”石庄和秋树赶紧应道,表示要跟着熊起一起学习怎么处理动物的皮毛,剥皮毛的技术可是很讲究的,要不然把皮毛给剥坏了怎么办?所以,得跟着熊起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