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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她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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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的郊外笼罩在一片薄雾当中,又因昨夜下过雨,山里的土地多为湿滑松软,路不平且陡峭,人走上去都困难,更别提四个轮子的小车。

    拉开车门,李学铭跟在卓然身后下车,默默瞥了眼周围穿着警服的工作人员,他目光一沉,踩着小碎石子一路往上走。

    虽然有人在之前略略清除了杂草,可路况依然复杂,加上泥土湿滑,石子凹凸不平,李学铭走了一阵,垂目看了眼自己一身西装皮鞋的打扮,喘息声渐重。

    反倒是走在前面的卓然,明明同样一夜未合眼,同样穿着一身不适合爬山的行头,可大半段路程走下来,他不见疲惫,反倒步履越发稳健,动作越发轻快,不知不觉已经将他甩开了数米的距离。

    李学铭看到这个不说话了,埋头一个劲的往前走。

    远离城市的喧嚣,山里的空气显得格外清新,在薄薄的晨光照射下,晶珠玉树,清泠透彻,如果单指出游,这里确实是一个可以放松心情的好去处。

    可惜他们这次来并不是为了放松这么简单。

    越往上走,李学铭的心情则越发复杂。

    漫长的山路对他这种常年坐在办公室靠脑袋吃饭的人来说,无疑是一种酷刑,如果能早早抵达目的地自然是好,可这眼看着越走越近的山头,他又不由得开始忐忑。

    如果上面那具真的是明雅的尸体该怎么办?

    那后果连他都无法设想更何况是卓然。

    虽然晚了卓然两分钟,可他还是咬牙爬了上来,只不过上到山头以后早已虚汗淋漓,偶尔有穿制服的人员侧目打量他,那不屑的眼神他无暇顾及。

    没上山的时候想着不管如何,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怎么的也咬牙爬上来。

    可如今看到近在咫尺的封锁线,他不由得胆怯。

    再看一眼卓然,他的心境似乎与他相同,明明比他早两分钟就上来的人,可如今却只在十步远的地方站着,一动不动,静默中让人猜不透心思。

    他叹了口气,掏出一支烟给卓然递过去,也只站着不动。

    有晨光将两人的影子拉长,他夹着烟卷将视线定格在两道漆黑的阴影上,那滑稽的模样好像在嘲笑着他们。

    窝囊不窝囊!人都爬上来了,居然连看一眼的勇气也没有!

    李学铭掏出打火机想把烟点上,蹲下身动了动嘴巴无从反驳。

    没错,他真他妈的窝囊!

    许是山里湿气太重,打火机打了几次火却怎么也点不上,他心里蓦的生出一丝烦躁,没由来的就想把东西砸地上。

    而在这时由上方伸过来一只手,夺走他的打火机与叼在嘴上的烟。

    抬头,是卓然不带情绪的眼眸:

    “明雅不喜欢烟味。”

    所以如非不得已,他从不在她面前抽烟,哪怕一次也没有。

    李学铭目光一滞,仰着头瞥了眼面前那个格外冷静的男人,白色的眼仁突然有些酸涩。

    站起身,他转过头朝封锁线走:

    “我去看。”

    “不。”卓然突然按住他的肩膀,神情有些麻木的说,“我自己来。”

    说完他动作极慢的越过他,缓缓朝封锁线走。

    李学铭抬头,在后方默默的注视着他的背影,只觉得他的动作有些迟钝,有些机械,总之就是不顺畅,像是生了锈的机器人,再走两步就会轰然塌陷。

    此时太阳已经升起,隔着层层白云将顶上的天际染出一片鲜艳的红。

    一路往前走,他看到有工作人员嘴巴一张一合的与自己打招呼,可只是看到,却听不到,因为此时此刻他满脑子想的全是方明雅的脸。

    时间在这一刻好像停止不动了。

    方明雅是谁,她是他的妻子,是曾经拯救过他的人生,也是他想过哪怕不爱,也要共度一生的女人。

    毕竟他欠了她太多,多得无法偿还,只能用自己的一辈子抵还。

    所以他从未想过她会离开他,这个可能性一早便被他否决,他也许可以三年不见她,也可以放任她在外漂流,可前提条件是他知道她还活着,与他共同呼吸着同一个城市的空气,并且总有一天会回到他身边。

    就像一滴水融进了另一滴,他们的人生注定要纠缠,他也一直认为她不会走,哪怕她不再爱他,他也不会让她走,谁让她起了头,既然已经成功的融入了他的生命,她凭什么走,难道她不会疼吗?这种拿着刀子把身体割开一半的感觉,他疼,所以她更不能走。

    警方正在做现场的勘察工作,忽然一阵大风吹来,吹得他耳边嗡嗡作响。

    距离越来越近,就在正前方,不到一米的地方,也许躺着他的明雅。

    这一刻,卓然觉得自己有些站不住脚,一路走来的镇定再也挂不住的从脸上迸裂……

    李学铭小心翼翼的盯着他的背影,在阳光的渲染下有些模糊,似乎定格了,一动不动的仿佛已经镶嵌进了周围的风景中。

    他面上一动,迈开步子跑上前,往尸体的方向定睛一看,踉跄了下直接一屁股坐在地上,虽然这样很不厚道可他真的松了口气,无比庆幸。

    因为那个女人并不是方明雅。

    *

    从小镇里出来的明雅在那条柏油大马路上又走了半小时,好不容易等到一辆公交车,才发现自己根本没带零钱。

    她把钱包翻出来看了看,平时出门哪用得着她花钱,于是一直存放在钱包里的红色大钞更没了找零的机会,如今一张张整齐的叠放着,约莫数了数,不到一千。

    跟着人群上了公交车,她攥着钱包站在门口没动,司机转过脸忍不住多看了她两眼,毕竟在这个偏僻的地方,生面孔很少。

    “小姑娘,投钱了。”他说完后直接把车开走。

    明雅一直盯着投钱箱上面的几个大字:票价两元,不设找零。

    她沉吟许久,在车厢内找了一圈,试图跟人换点零钱,可从小镇里出来的不是老头就是老太太,偌大的一辆公交车零丁的只坐了三个人,说的方言她也听不懂,司机也没有搭理她的意思,最后明雅没了法子,只能从钱夹中抽出一张数额最小的投进去。

    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她的目光落在窗外好似被鲜血染红的夕阳上。

    这里还在开发,到处是水泥砖头,偶尔有人经过也是满身泥泞的工人,随着公交车疾驰而过,她静静的看着他们,眼神疲惫,心情沉重,仿佛昨天才放出的囚仓,而自己这段时日的遭遇,不过是梦一场,如今梦醒了,她又一次回到了现实中。

    曾经卓然也欣赏过她,哪怕当初的方明雅浑身上下除了有钱全然没有任何可取之处,他依然欣赏她,因为他看到了这个女孩骨子里的韧劲,就像一朵攀爬在高墙之上的野蔷薇,天生天养,喜光,即使地处弱势,也会扎稳了根基直至爬满整座高墙。

    而卓然这么形容确实没错,一旦冷静下来,明雅开始思考往后的路子,她不会驻足不前,更不会优柔寡断,就像她当初追求卓然一样,因为喜欢,所以他好,现在不喜欢了,则走得干净,不带半点留恋。

    车子渐渐开入市区,近郊的公路本就无人,所以车速很快。

    她扭头看着在窗外飞快闪过的风景,忍不住又数了数钱夹。

    可怜兮兮的不到一千,如果没有怀孕倒还好,随便找一份工作便能生存,可现在不行,她得为自己的孩子打算。

    半小时后,明雅从车上跳下来,才发现市区离那个小镇其实不远,搞了半天她又回来了。

    可即使回来,她依然不敢离卓然太近,她知道他现在一定在找她,说不定会以为她已经遭遇不测,想到这明雅真想知道他此时此刻的心情,假如她真的遇害,他是否会难过,又或者是突然松了口气,毕竟甩掉她这个包袱,他应该比任何人都高兴。

    随便在外头吃了个盒饭,明雅忍不住又摸了摸钱夹,那里仿佛是她唯一的救命稻草。

    之后她找了一家不需要身份证做登记的小宾馆,酒店她是住不起的,环境稍好一些的按A市的消费水平,一晚上夜宿费好歹也得花个几十上百,这些小钱她往昔也许不在乎,可现在不同,在没有离开这个城市与找到一份像样的工作之前,这不到一千的钞票是她仅剩的资产。

    可原本打算忍一晚上的明雅,在宾馆的梯口遇上一对流里流气的青年时,她不禁后悔了。

    可是钱已经付了,难道不住?

    咬咬牙,明雅低着头越过他们,她现在灰头土脸满身泥土的狼狈模样,也引不起他们的兴趣,看着两人离开的背影,她抬手擦了擦额际的冷汗,用力推开房门,顿时一股湿闷的气息扑鼻。

    她咳嗽两声,看了眼周围的环境不由得心里一沉,小旅馆便宜是便宜,住房条件太差,加上周围鱼蛇混杂,在安全得不到保证的情况,让她更加不安。

    刚从生死边缘回来,她很倦很疲惫,又因为走了大半日,两条腿就跟被灌入了水泥似的沉得厉害。

    使劲睁了睁眼,她揉揉酸疼的胳膊把门反锁上,最后还是不放心,吃力的将床头柜搬过来堵在门缝处,这才稍稍平静下来。

    然而当人在冷静下来以后,之前一直咬牙坚持的那股气就跟给放了气的皮球似的,“咻”的一声,里头的空气争先恐后的往外跑,表面的封皮顿时便皱巴巴的扁了下来。

    小宾馆的床单有点脏,她却顾不得了,倒上去眼皮一瞌一瞌的很快坠入一片黑暗当中。

    这几天明雅并不知道卓然找她找得几近疯狂,她怀里还揣着爸爸留下的钥匙和保险箱密码,只是好几次路过银行却不敢进去,一来是对这个地方有了阴影,二来她不敢确定,卓然是否在附近安插了人。

    这次机会难得,她必须事事小心,事实上她也确实藏得好,小时候爸爸一直说她有玩捉迷藏的天分,只要一躲起来,哪怕到天黑也不会有人找得到她。

    明雅在超市里给自己买了一套便宜的运动服,鞋子也换了,头发扎起来,在鼻梁上架一个粗粗的镜框,黑色边框几乎挡住了她大半张脸,形象可谓是来了一个天翻地覆的改变。

    这个土包子的模样,估计就算与卓然正面对上,他也不见得能认出自己。

    明雅一直知道网上可以定火车票,可谁让她是个科技废,身为二十一世纪的大好青年,不会上网,不会网购,绝对是一大奇葩,可也就是她这个奇葩的个性,才没有第一时间被卓然抓到。

    她顺利的在火车站买到一张车票,发车时间是在两天后,而目的地则是她妈妈的老家。

    明雅的失踪对旁人来说也许只是一段新闻,一个能在茶余饭后拎出来做为消遣的话题。

    可这时在李学铭眼中就不是这么回事,至少在这几天里,他已经受够了周围的低气压。

    卓然真的很冷静,冷静得甚至有些可怕。

    那天从发现尸体的现场回来,他照常吃饭,照常回公司,有客人请吃饭,请喝酒也去,只要是以公司的利益为前提的,他就跟一个机器人似的执行。

    起初在没有消息的空白期,李学铭以为他想通了,不就是一个女人吗?哪怕那人是自己的发妻,死了他会难过,会伤心,但是人都是自私的,世界少了谁还不是一样在转动,所以他也认为卓然会这么想,于是稍稍放了心。

    谁知道,在几天之后他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那就是卓然越发憔悴的面色,脸色发白,眼袋浮肿,眼窝底下若隐若现的黑眼圈与他日渐消瘦的身形都在告诉他,这个男人也许一直没合过眼。

    你要不要去休息一下,哪怕一分钟也好。

    可是每次他想说点什么劝慰的话,却被他麻木的目光看得说不出口。

    走出去,颤抖的掏出烟用力的抽了一口。

    他看得出来卓然在等消息,之所以能够维系生命,不过是因为身体里的某个支架,支撑着他的作息,令他看起来与正常人无异。

    可是一旦接到噩耗,或者确定那人的生死,也许仅存的支架会立即变质,而后分崩离析。

    不过庆幸的是,在几天后卓然收到了何叔的消息,他说那伙人已经找到,据他们所知,当初并没有伤害方明雅,而是放了她,如今人在什么地方他们也不知道。

    当时李学铭在场,他与卓然一同听到这个消息以后抿了抿唇,抬起眼时刻观察起他的神态。

    只见男人原本茫然的目光渐渐恢复了清明,而后他终于动了,挂断电话踉踉跄跄的往休息室走,关上门的时候还不忘对他吩咐道:

    “明天之前,不要让人进来打扰。”

    听着门被关上的声音,李学铭笑了,因为在这几天里,那是他第一次主动与自己说话。

    ------题外话------

    捂脸,咱也不想这么晚的,过两天就会恢复正常了,到时候给大家双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