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文小说网 > 无限之茅山道士 > 第五百二十四章 丛林法则

第五百二十四章 丛林法则

作者:蓑笠雨中人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推荐阅读:深空彼岸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花娇好想住你隔壁特种奶爸俏老婆妖夏总裁爹地,妈咪9块9!暖婚33天

一秒记住【乐文小说网 www.lewenshu.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血灵天生就是一个暴力分子,它一身都浸淫在血液之中,杀戮对它来说,不仅仅是一种进化的方式,也是一种乐趣,而且是唯一的乐趣。

    所以,这家伙是个坏蛋,不折不扣的坏蛋,一听到抢劫、杀人这种坏事,它立刻兴高采烈,表现出强烈的兴趣来。

    晴朗有些无语,血灵之前刚刚开始形成的时候,奶声奶气的一口一个爸爸。现在进化了,整天喊打喊杀,简直不成体统。不过晴朗也是没有任何办法,只是无奈的耸耸肩道:“抢劫这种事情,自然要好好规划的。血灵,我现在身体里,存在一股毒气,这毒气如果运用得好,能够让我在短时间内突飞猛进,一路过关斩将,到达一个个新的高度。因为它能够融化、吞噬他人的能量,这倒是和你有些相似...”

    “融合、吞噬?”血灵眉头一皱,旋即有些担心的道,“晴朗,你千万要注意,融合、吞噬这条路,绝对不好走!因为我自己走的这条路,我比你更清楚。虽然我吞噬的这些力量,都能够()被我炼化,变成我自己的,包括血气,血肉等等。但是,但凡是这种事情,都会积累极其强烈的阴煞之气,时间一长,就会染上因果。因果循环,报应不爽。这句话,绝对是亘古不变的真理。所以,如果你真的走上这条路,日后体内的因果沾染得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牵扯的人、能量、气息,越来越多。到最后剪不断、理还乱,想摆脱也不行了!”

    “这个我知道...不过。现在已经没时间了。上天没有给我太多时间,我要在短时间内。达到一定的高度,将来大变动到来,我必须要与猴哥、八戒甚至是通天教主哪一个层面的强者共同战斗,这也是为了给我在乎的人一个安稳的生存空间!”

    “那好,不过作为一个先驱者,我要给你一些建议!”血灵点点头,不再奉劝,因为它知道,晴朗决定的事情。是没办法更改的,“首先第一点,你吞噬的能量过于繁杂,必须要寻找到一种办法,能够将这些杂乱的气息统治起来。灵力有灵,每一种灵力,都有属于自己的灵智,但是你要在这些灵力中,选取一个帝王。而且是唯一的一个帝王。务必做到君主专制,说一不二,令行禁止!而且,这个帝王。必须只有一个,你还要完全掌控得住!”

    晴朗点头表示赞同,但是。要选择哪一种气息,来作为统治其他灵力的帝王呢?是僵尸本源之力。还是混沌之力,还是阴阳二气?

    “第二点。但凡是进入你体内的其他生物的能量,都会带着对之前主人的感情,所以,要么直接抹杀它们的灵智,要么,完全将之奴役,绝对不能心慈手软!”

    “第三点,如果你吞噬了太多生物,那你沾染的因果越多,受到的惩罚就越大。所以,你一面要吞噬,另外一面,还要赎罪,减少因果负面对你的影响。而且,还必须要面对心魔的侵蚀,每一个被你吞噬的灵魂,都会在你的身上留下一丝怨气,这些怨气,久而久之会形成一个个心魔,最后集中起来,甚至毁掉你的道法根基!所以,心魔不得不防!这就是我要跟你说的三点内容,如果这三点考验你都做不到,那趁早放弃吧,一步一个脚印,稳抓稳打!”

    晴朗摇摇头,旋即起身,将血月剑握在手里,露出一个冰冷的笑容,道:“血灵,既然下定决心走这条路,我定然会披荆斩棘,奋勇向前,哪怕前方有无数个坎坷,无数座大山,我也同样要将之劈开!只因为,我不希望,我在乎的人,像一条狗一样,卑微的存活!”

    “...”

    这个比喻,会不会不太恰当?血灵不知道,红云不在乎,晴朗也没有注意。不过,为了今后的发展大计,无论是红云,还是血灵,抑或是晴朗,都做了充分而又坚定的准备。

    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这样的生活,是不是有些枯燥乏味了?

    ......

    接下来的几天,晴朗花费了近十天的时间,来消化体内的毒气能量,以及元婴破碎时,遗留在自己体内的能量。晋级合体期之后,晴朗终于能够感应到这个世界的灵力,并且能够主动吸收这些能量,进行一个修炼。不过,大气之中的灵力,最多只能算作能量,而算不上灵力,因为这些灵力,都是无主之物,没有受到熏陶,还没有被赋予灵魂。

    身体有了巨大的变化,晴朗现在的力量,比起之前,简直是天差地别。如果现在与晴天相碰撞,晴朗有把握,在三招之内,将之解决!而且,有血灵在手,晴朗的战斗力,几乎成倍激增!

    另外,因为缺乏符箓材料,以及画符的材料,晴朗现在的茅山符箓之术,已经失去了用武之地,如果可以,晴朗还必须要寻找一些可用之物,或者是交给晴天进行一个物品兑换...

    “好了,既然已经吸收完能量,完全炼化完毕,现在就出发,前往蛮荒神庙!”红云呆在晴朗的身体之中,依附在体内世界的表面。它对血灵很是看好,觉得这一只器灵非常机灵,而且,被赋予了晴朗一样的灵智文化,充满了灵性,日后发展大有前途。

    因为,血灵是由晴朗自己衍生出来的,和晴朗的关系最为亲密,与晴朗一同进步,也能够发挥出最为强大的潜质和力量。而类似于亮银龟背连环锁子甲,虽然它同样有器灵,但是,因为器灵神龟并不是晴朗所衍生出来,与晴朗在一起,没有办法发挥出自己应有的潜能,也从来不与晴朗交流,所以,根本没有发挥出它本来有的作用。

    “没错,出发吧,我的大剑已经饥渴难耐了!晴朗,你不要跟我抢,第一个人的血气,是我的!我已经很久没有尝到过活物的气息了...”

    血灵贪婪的舔了舔嘴唇,看起来就像一头择人而噬的凶兽。

    “去你的,我虽然需要融化、吞噬,但是我吞噬的不是血液,也不是肉体,而是那些身体之中的能量,我会通过化蛇毒气,将之整个融化,然后淬炼成能量精华,然后吸收这些精华!”晴朗不屑一顾的撇撇嘴,“我和你不一样!”

    “嘿,你比我还要邪恶,还要过分!我只是吸收它的血气,而你还要把别人熔炼成为一堆脓液,提炼精华能量,连全尸都不给别人留!”

    “好了,不要废话,现在我们就出去!夜魔森林中危险重重,千万小心,不要随处惹事。这里号称总厂世界九大险地之一,甚至是拥有一些仙君级别的妖兽、仙兽,如果惹到他们,就算是仙君,也救不了你们!”红云谨慎的警告道,“夜魔森林的规矩,你们必须要遵守。第一,这里是丛林,也是丛林法则,强者生存的最直接的体现,收起你们那脆弱的同情心,否则,死得最惨的,就是你!第二,不要有任何好奇心,听到任何奇怪的声音,无论是求救,还是呻吟,千万不要生出前去一探究竟的想法,否则,你们肯定会后悔。第三,遇到便宜就捡,捡完赶紧走人,否则,下一个被捡便宜的,可能就是你!”

    “明白了,丛林法则,我深有体会!”

    晴朗呵呵一笑,旋即走出树洞,开始朝以东三百公里处的蛮荒神庙前行。

    夜魔森林的树木,尽皆都是一些四人环抱,才能够抱住的古树。每一颗古树,都是枝繁叶茂,虽然现在已经是烈日炎炎,但是夜魔森林的光线仍旧是不太好,茂密的树叶投下斑驳的黑影,就好像在地面下了一副巨大的方格棋,大地是棋盘。在棋盘上每一个交叉点的阴影,或许都隐藏着致命的危机。

    猎杀与反猎杀,在夜魔森林每一刻、每一秒都在发生。晴朗就像一只敏捷的猎豹,一路小跑,脚尖点地,不发出任何一点响动,飞快的在森林中移动。

    四周的树木不断的后退,晴朗眼观四路,耳听八方,不敢有任何大意。在蛮荒神庙周围,有一个区域是安全区,那里是各大种族,各大势力约定好的区域,决不允许斗殴,常年都有强者驻扎,也是为了看守住整个蛮荒神庙,一旦有任何风吹草动,各大势力、部落,都能够在第一时间知晓。而且,就在最近这几个月,蛮荒神庙每隔十万年一次的大开启就会到来,这一段时间,每一座神庙周围的安全区域,都绝对是强者云集,而且,还有各种各样的强者,从四面八方赶过来。

    蛮荒神庙是块大肥肉,哪一个势力得到,那一个势力就会开始蓬勃发展,要开始超越其他部落。而得到传承那个人,绝对会成为整个部落着重培养的超级天才,简直前途无量。

    哪一个人,又不想来凑个热闹,碰碰运气呢?

    “啊,救命啊!”

    晴朗正在飞命狂奔,忽然从四周不知道哪个地方,传来一声惨烈的求救。让晴朗猛地一顿,停止下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