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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撞车了!

作者:啃虎的懒书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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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居然唱歌了!妈妈最爱哼他的歌,说他是世界上最有才华的歌手。可我找到他的时候,他从来都不愿接触与音乐有关的一切,甚至,我唱歌他都会变脸,然后骂我凶我……”

    温润神色复杂,眼眸中有些崇拜的望着她父亲,同时用力扯了扯任谦的衣服。

    今天晚上的事情太不可思议太出乎意料了,以至于她都不敢相信。因为她每次找到的父亲,都总是醉醺醺,脏兮兮的躺在地上或者吧台上。烂醉如泥,如行尸走肉。

    可是今天,太阳竟从西边出来了。他居然一改前态,反而拿起吉他在弹奏。

    “今天对他而言应该是个特别的日子吧。所以他没喝醉,听他唱什么,或许能找到突破点开导他……”

    任谦替护士妹妹擦去眼角激动的泪水,看来这妮子很希望自己的父亲重新振作啊。

    听她说这未来的岳父十五年前还是一线歌星。来头不小,可不知道因为什么挫折一蹶不振,变成一个酒鬼。此刻岳父穿着薄衣服,体格高大,虽然落魄,但颜值不低,剑眉星目,那一手吉他玩得炉火纯青,妥妥的偶像兼实力歌手。

    “嗯嗯……”

    岳父有模有样的润了润嗓子,唱出了第一句词。

    ‘没关系,真的没关系……’

    任谦一愣,这前奏,这词,怎么有些莫名的熟悉感?!在帝国,能让穿越而来的他产生似曾相识的感觉的歌十分鲜见。但现在他偏偏有这种错觉,不由得他不狐疑。

    难道是以前那任谦听过的歌?

    这样说来,岳父以前的知名度就不低了啊。最少有几首传唱度不低的歌。

    铮铮铮。

    岳父又拨弄了两下木吉他,别扭的旋律吱吱唧唧绕线而生,有种打烊酒吧里杯盘狼藉的既视感。

    ‘没关系,真的没关系

    我也许,早就该回去……’

    这次正式开唱,任谦终于恍然大悟,为什么他会有似曾相识的错觉,原来这首歌在神州也有,而且是陈奕迅的《last...order》。

    也就是说,两位不同世界的艺术家,居然撞车了!

    也许很多人没听过《last...order》,因为它相较于陈奕迅的《富士山下》、《明年今日》,并不算多出名,但它却有着一段令人津津乐道的故事。

    这一段故事非常文艺,逼格几乎可以给满分。

    请听我娓娓道来。

    首先,这曲子填词有两个不同版本,也即有国语和粤语。一直以来,黄伟文和林夕都不喜欢将粤语歌换成国语,因为他们都觉得换成国语要失去很大一部分味道,可是这次,他们终于开始尝试破除这些成见。

    这首歌应运而生。

    国语版本由大词人黄伟文填词。歌词娓娓讲述了一个落魄酒客一夜失恋两次,跑到酒吧叙述悲伤,却无人倾听的悲伤故事。作词风格充满黑色幽默以及颓废……

    而粤语由林夕(梁伟文)作词。据说他看到黄伟文的歌词之后,逸兴湍飞。决定用歌词来回应黄伟文,所以兴致勃勃地填了粤语版。

    就像古时候那些文人墨客,你做一首诗,我再回一首诗一样,两人玩得很闷·骚。

    这样一来,《new...order》面世了。

    粤语版和国语版相映成趣,被称作两个伟文空前的合作。

    没想到,这位岳父居然一个人完成了《last...order》的创作,真是出乎意料啊!

    ‘没关系,真的没关系

    我或许,早就该回去

    再一杯,我告诉自己

    到此为止,干了不再续

    麻烦你,加冰威士忌

    对不起,来个DOUBLE的’

    此歌的旋律一出,基本就决定了歌词的大致风格。尤其是那前奏,一听就能让人联想到奢靡颓废的酒吧。而歌词与旋律极为契合,一翻描述,酒吧氛围浓郁。

    主人翁半醉半醒,叫嚷着服务生给他续杯,虽然明白自己不能再喝下去,但他却情不自禁多点了两杯,可见平时他是什么样的醉态。

    ‘喝到这里,终于够勇气说一个经历

    那晚下雨,在这店里

    也放著这首曲

    有个男子,搭上一个女子

    反正失恋

    他当然不介意,有段艳遇

    只是回到他的家里

    十几坪,家徒四壁

    一声不响,那女的,掉头离去

    就像,三个小时前

    他未婚妻,初次到来,嫌弃的样子……’

    喝醉了的主人公,开始想要说一个故事,而且他很聪明,知道直接吐露自己的不幸没人可怜,就佯装八卦他人痛苦来吸引酒客往下听。这是典型的倒叙。

    男人在酒吧找艳·遇,终于将炮·友带回了家,于是悲剧真正开始。

    “一声不响”、“掉头离去”,两个女人共同的嫌弃的动作,只用两个词就表现得淋漓尽致。

    ‘没关系,真的没关系

    一晚上,就失恋两次

    那男子,还不懂怀疑

    到底自己是否没出息?’

    主人公还不懂怀疑,依旧每天跑到酒吧买醉,从来不思进取。

    ‘不客气别给我ICE...TEA

    客人们不是我吓跑的

    别看著我那个不过是我朋友的经历

    那晚下雨在这店里

    也放著这首曲

    有个男子搭上一个女子

    反正失恋

    他当然不介意有段艳遇

    只是回到他的家里

    十几坪家徒四壁

    一声不响那女的掉头离去

    就像我的未婚妻

    对不起,好像说成是我的样子

    我是没关系~~’

    歌中故事本身非常简单,文学家说成百上千字,有过度渲染勾勒之嫌,而普通人三言两语,表达不出所以然。

    前者如裹脚布又臭又长,后者尽白话味同嚼蜡。

    但歌中却只用一两百字,就勾勒出了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甚至一夜·情对象抛弃的可怜人,让每个人都能从身边,甚至内心找到他的身影。

    甚至,连歌名都不忘补一刀——Last...order,本来就已经是酒吧打烊的时间,从酒保的角度来说,忙了一晚终于可以休息,但偏偏有个客人还在没完没了的碎碎念,心中的不高兴可想而知。

    连倾诉都没有对象,还有什么比这更悲惨?

    更巧妙的是,本歌让主角以第一人称的口吻,讲述第三人称的故事,说漏嘴后急忙补救,但此时为时已晚,大家早已心知肚明。还有什么用呢?好在当时酒客稀少,不然便是嘲讽孔乙己一样的哄堂大笑了。

    然而,我们自己不也是这样么?

    总是倾向于把自己的悲惨遭遇,说成是别人的故事。既希望能博得大家的同情心,又不想让人看出自己的懦弱,最后就这么自欺欺人地过下去。

    …………

    “我的爹爹真是好棒,难怪母亲这么崇拜他。”

    温润靠在任谦身上,眼泪濡湿了半边肩膀,她想到了母亲的死前凑到她耳边说的话:“好想再听你父亲唱一首歌……如果能,录一首放到我坟边吧。”

    “岳父以前应该不仅仅是一线歌星这么简单吧?这境界如果没颓废,现在早已封为天王了!”

    任谦默默注视岳父最后撩了撩吉他,将最后的情绪渲染完毕,然后深深呼了一口气,看来岳父身上的故事非常曲折呢。

    不过……如果将粤语的歌唱给岳父,会不会为他治好不知名的心病?毕竟那首歌本来就是林夕从服务生的角度来劝说酒客,全词充满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对于一个灵魂音乐家来说,或许那首歌会给他特别的感触?

    PS:请一定先听陈奕迅的《last...order》和《new..order》三四遍后,再来看近三四章,不然,完全看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