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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小城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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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灯光摇曳,舞姿翩跹。

    可随着女孩恶魔般的低语,那段不愿想起的尘封往事,还是像潮水一样,再一次汹涌而来……

    其实,莫非开始上学后不久,就意识到自己和别的孩子不一样了。

    第一次上音乐课,听了一遍的旋律,就可以完整弹奏出来,连一个休止符都没有错。

    第一次上美术课,随手涂鸦出来的画,看得白发苍苍的老师眼泪汪汪。

    第一次上体育课,百米跑,他甩开比他高一个头的八岁孩子一大截。

    他上课时总是发呆,从不听讲,却每次考试都是第一名。在同班的孩子们咬着铅笔头,还在困惑烦恼于加减乘除法时,他已经开始看《初级几何》了。

    ……

    于是,只有五岁的莫非,在入学一个月内,就成了那个小县城,人人皆知的神童。

    起初,他很享受这种万众瞩目,被包围在称赞中的感觉。因为刚刚失去母亲的孤单幼童,需要被人关注,被人赞扬。

    可随着时间慢慢流逝,心智以超越正常的速度成长,他终于慢慢发现,再多的第一名,再多的奖杯,也无法填补心中那块最柔软的空白。

    从一年级到四年级那些年里,他一直很忙,忙到失去了一个孩子应该享受的所有乐趣。因为作为一个神童,他要演讲,要做报告,要接受采访,要飞往天南海北,参加名目繁多的各种竞赛。

    他成了老师手中的宝贝,成了学校的招牌,成了那个小县城对外宣传的名片。

    可他同时也成了商品,一件被大肆利用,过度开发的商品。

    他隐约记得,自己小时候是很爱笑的,傻傻的,毫无缘由的大笑。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开始变得沉默寡言面容呆滞起来,而这在别人眼中,却恰恰才是一个天才该有的样子。

    细小的情绪就这样在沉默中堆积起来。

    终于,在刚升入五年级的某一天,他对一切感到厌烦和无趣了。只有十岁的孩子,毅然地实施了一个看起来幼稚无比异想天开的计划。

    于是,在那个夏天,小县城的街头巷尾,人们谈论的话题只剩下了一个:天才莫非,郊游时不慎摔下山崖,脑部受创,出院后,变成了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孩子。

    他的成绩落到了中游偏下,跑步时也不再像个追风少年,弹奏的曲子不堪入耳,画作更是杂乱无章一塌糊涂……

    老师们感到很惋惜,像是失去了一枚值得炫耀的勋章;大人们表示同情,可私下里更多的实是辛灾乐祸,因为终于不用再痛恨自己孩子的平庸;而同学们的反应则比较直接,他们大肆嘲笑欺侮着这个昔日的天才,以此来弥补往日的嫉妒。

    但莫非很清楚,时间才是最强大的利器。终有一日,一切都会风平浪静,没人再会关注和议论。

    就这样躲在角落里做个透明人的日子,甚至比他预料得还要更快到来。人们总是善忘和喜新厌旧的,关于神童不再神奇的话题,很快便被其他更新鲜的新闻取代,这也让他轻松而安稳地度过了初中三年。

    本以为日子会就这样平庸而安稳的过下去,可命运这玩意儿,总是让人捉摸不透,特别是对莫非这样经历过大起大落的人,更是像少女的脸,说变就变。

    就在他初中毕业典礼的前一天,从远方寄来了一封用牛皮纸包着的厚厚信件。

    胡子拉碴的老爸,一边喝着威士忌,一边神情凝重地翻阅那些资料。看完之后便瘫坐在沙发一角,一根接一根地狠狠抽烟,像一座雕像,沉默到黎明。

    清晨,男人亲手帮莫非系好领带,然后,什么话也没说,只是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现在想起来,那笑容自然是饱含深意,但在当时的莫非看来,那只不过是一个极其普通的早晨。

    等他从学校回到家时,冷清的屋子里已经没了那个高大身影。茶几上留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

    快乐,平凡地生活下去。

    混蛋!是叫他从此以后,一个人生活下去吗?

    可如此孤单,又怎会快乐起来呢?

    那些天里,他像个行尸走肉,漫无目的行走在县城的大街小巷。隐隐希望自己一个不经意的转身,就会看到转角处那个高大身影站起身子,露出标志性无羁笑容,然后说一句:傻儿子,我逗你玩呢。

    可惜,几年来父子俩一起走过的菜市场,小公园,淮水河边,再也没有那人的踪影。像一首烂俗的诗里写的那样,他轻轻地走了,正如他轻轻地来,不带走一片云彩。

    是的,没有带走一片云彩,却留下了他一个人独自面对这个世界,这个已经变成一片灰色的世界。

    然后,在一个淅淅沥沥下着小雨的黄昏,在城郊一个偏僻的小巷子里,孤魂野鬼一般游荡着的莫非,偶遇了那件让他真正认识到自己跟别人不同的小事。

    很老套的故事,三个小流氓围着一个瑟瑟发抖的姑娘,淫笑着上下其手。女孩身上那件单薄的衬衫已经丝缕破碎,露出寸寸白皙肌肤。

    依照莫非的性格,这时应该默默转身,装作什么也没看见,然后再悄悄打一个报警电话,安慰一下自己心中那可怜的正义感才对。

    可在那个有些阴冷的夏日傍晚,不知道是因为绝望后生出的虚幻勇气,还是因为认出了同班女孩那张文静且容易害羞的脸,他全身发抖,却又无比坚定地走了过去。

    依然很老套。

    一分钟以后,汹涌而出的鲜血,混着雨水,顺着眼眉从他的额头上流了下来。可奇怪的是,他并没有感觉到身体上的疼痛,甚至有些好奇地尝了尝嘴边鲜血的味道。

    也正是在那个时候,莫非有生以来,第一次感觉到脑袋中,有什么东西被打碎了。

    接着……便陷入了无穷无尽的黑暗之中。

    仿佛一个恐怖而没有尽头的噩梦,在那片黑暗中,莫非隐隐约约看到了许多光怪陆离却无法理解的东西。有荒凉峻奇的山峰,有葱郁连绵的树林,有巨大狰狞的钢铁怪兽,还有面容模糊却似曾相识的人群。

    他觉得是临死之前的幻觉,想就这样昏昏沉沉地睡去,可脑中那阵痛感却将他再次带回现实之中。

    于是,他看到了雨水中那三具支离破碎的残缺尸体,和女孩望向自己的惊恐眼神。

    一定是哪里搞错了。

    直到被警察带回那个冰冷幽暗的小房间,莫非也没有弄明白,为什么自己在做了一场噩梦之后就突然成了杀人犯。而那个失魂落魄的女同学,似乎也并没有为他作证辩解。

    刺目的灯光,凶神恶煞的审讯员,无休止的恐吓与殴打。这一切,让只有十三岁的莫非感到恐惧和不知所措。可他仍是倔强地沉默着,因为他真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但他毕竟只是个孩子。

    就在忍受不住,面临奔溃,想要承认自己的脆弱时,审讯室的大门,被人一脚踢开了。

    也正是在那个时候,莫非第一次看到了那抹如烈日般的耀眼金色。

    脸上还残留着稚气,十六岁的周晓烟,和一个穿着军装,身姿挺拔的中年男人站在门口,满脸冷漠。

    再然后,莫非便收拾行李,跟随这对生平第一次见到的父女俩,来到金陵城,度过了谈不上美好,却足够平淡安稳的三年时光。

    一个身世可怜的小城孤儿,因为某个机缘,来到了繁华大都市,进入了最好的贵族学校,这看上去像是一个烂俗的励志故事。可对于莫非来说,却似乎什么也没有改变。他一个人租房,一个人上学,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咀嚼体会着青春期才有的那些酸涩和孤寂。

    他是很久之后才在报纸上认出了这对父女的,也直到那时才明白,为什么自己已经被认定是个杀人狂魔后,还能继续平安无事了。

    他后来闲着无聊,还曾黑进过警局的系统,却发现当年曾轰动一时的杀人案,在系统中已经悄然变成了失踪案。而那个警局的局长,也连升三级,调入了金陵警局总署。

    于是这件事便成了一个秘密,一个很多人都知道的秘密。

    可让莫非真正感到害怕,经常午夜惊醒的,却是另一个,只有他自己才知道的秘密。

    在他陷入无边黑暗的那短暂几分钟里,他的身体被另一个人或是另一种力量占据了。他无法控制,只能随波逐流,睁开眼后,无辜承担那个恶魔造成的任何后果。

    他很想找人诉说,也希望有人能帮他查明这怪异现象的原因,可除了那个已经无影无踪的混蛋老爸,在这个世界上,他又能相信和依靠谁呢?

    不知道出于何种理由,那个声称是老爸结拜兄弟的周司令,和那个据说和自己有过娃娃亲约定的金发女孩,在安排他进入名门高中,留下一张黑色信用卡后,便再也没有理会过他。

    而同样,少年心中可笑又莫名其妙的自尊心,让莫非三年来,一次也没有主动联系过他们。

    直到今天晚上。

    虽然女孩已经长成了少女。

    虽然一头金色披肩长发如今已经及腰。

    可她,还是在他最无助的时候,惊艳登场了。

    一如三年前的那个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