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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六月振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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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章:六月振羽

    谢安和王熙之自然是第一时间要去看热闹的,大白鹅追打松狮狗这等趣事可不常见,大白充分发挥了战斗种族的优势,连飞带啄,威武霸道,松狮如临大敌,真如丧家之犬,一时间半个乌衣巷都热闹起来。

    毕竟平日乌衣巷就很安静,鹅飞狗跳足以扰民。

    “大白很厉、厉害的……”王熙之提着裙角边跑边问道,“小狗不会有事吧?”

    谢安摇头,“悬呐,我就怕这狗被吓得跳河可惨了,毕竟是秦淮河,又不是乡间小河。”

    跑了一会王熙之就跟不上了,谢安也早没见了鹅和狗的踪影,干脆停下来陪她喘气,调笑道:“阿菟不是玄修多年么,飞檐走壁会不会?”

    “可以吗?”王熙之似乎没觉得他在笑话自己体力差,看着掠过眼前阿乙的身影,问道,“可以跟阿乙一样飞吗?”

    谢安想了想,“不知道,改天问你龙伯,玄修跟武斗都属玄武榜,说不准阿菟也是高手呢,毕竟你自幼能轻松看蓬莱典籍,又玄修多年,说不定早就是高手了。”

    王熙之也不想去追了,她原地跟兔子似的跳了跳,蹙眉道:“不能啊。”

    ……

    好可爱,谢安忍不住揉了揉她的头,“别想了,这些烦心事我帮你去问。”

    王熙之点头道:“好,我最讨厌烦心事了,方才曹婶娘就好烦哦,又不准养鹅还要赶走燕子,还说我跟以前不一样了,我同她说话好费劲。”

    谢安在她耳边轻声道:“我前几日去西园见了你家龙伯,他身体也不坏,过一阵就会好了,到时候他一回家,你婶娘就不会烦你咯。”

    “真的?龙伯终于收你做学生了么?西园可不是一般人能去的呢。”王熙之似乎很高兴,把方才的烦恼都忘得一干二净了,“西园有很多好东西,以前还住着一个怪人,也不知在不在哪儿了,那怪人要吃我的大白,所以我都不去那儿的。”

    两人说话间王胡之也喘着气赶来了,他身体本就不好,这一跑倒是面色有些许红润了,谢安忙拉住他笑道,“胡之,以后我们一起去晨跑吧。”

    王胡之莫名其妙,“大白呢?松狮呢?”

    “阿甲阿乙去追了。”王熙之嫌弃地看着王胡之满头汗,“胡之你还没阿狸跑得快,这可不成。”

    王胡之委屈道:“你让阿敬来跑也跑不过阿狸啊。”

    “那以后都得锻炼。”谢安重重拍了拍友人的肩,“不然以后没阿菟长得高,你们可丢人了。”

    王胡之看了他和王熙之一眼,哼了一声,“阿狸,你现在也没阿菟高啊,你可急了吧。”

    几人在这斗嘴,过了片刻大白和松狮都被仆人甲乙给抓回来了,大白一身土,松狮一身泥,松狮还泪眼汪汪的,大白自然气焰嚣张,得瑟地被王熙之抱走去洗羽毛了,松狮跟没人要的小孩似的呜呜叫,曹氏没法,最后让王胡之给抱走了。

    不过大白追松狮这等趣事倒是在士人间传了个遍,毕竟大白可是王熙之的宠物,这等战斗力,就算是一般少年来也挡不住。

    所以王熙之鹅痴的名声倒是更响亮了,都说天才少女养的鹅也颇具灵性,一时间还让谢安的《鹅答鹤》之诗传了开去,令想要去向王熙之讨一幅墨宝的人都纷纷去寻好鹅,毕竟要投其所好嘛。

    五月闲闲过去,六月是抓蟋蟀的季节,落英台常有斗蟋蟀的赌局,谢安每每去采兰台的时候还去落英台一趟,自然是被袁耽勒令去学些赌术,免得他以后被桓温欺负。

    谢安每次去落英台都很自然地叫祝老板一声“英台兄”,弄得这位老板莫名其妙、再三解释道:“小郎君,说了很多次,我不叫英台。”

    “那你可以改名啊,到时候我写一个故事你可就出名了。”

    “什么故事?”

    “英台兄女扮男装入学堂恋上同窗山伯的故事,可惜英台兄家嫌弃山伯太穷,将她另嫁他人……”

    祝老板咬牙切齿道:“我是男的,袁耽,这谢小猫怎么总觉得我是女儿身?!你也不教点好的,一定是你平日老在背后说我娘娘腔!”

    只用了不到一月,原本精于算计的祝老板私下也不再对这两位郎君客气了,不过这也证明几人关系变得更好,若再加一个桓温,那就圆满了,谢安这么想着。

    骂完,这祝老板眼珠一转,似乎听到银钱落囊之声,“这故事听着似乎不错,阿狸你若写出来,可将故事刻在雕版上,到时候印出来卖钱!谢家三郎的名气,可有得赚。”

    谢安摸着下巴,似乎在想着发展活字印刷术的可能性,毕竟雕版麻烦废人力废材料,活铅字就不同了,只是这活字印刷兴起,手抄书淘汰,文化传播兴起,可对以藏书、独占学问为傲的世家是个大大冲击。

    他以前同王导谈论过这些事,可惜要挖自己的墙角,终究还要掂量轻重。

    不过,社会若要发展,文化要传播,印刷术必然要发展,若有王导支持,阻力必然会小,可除了王导,还有那么多世家……

    谢安只可以断定,司马衍必然是支持的,可惜他们现在还小,未到掌握话语权的年纪。

    ……

    这期间谢安一直在学骑马,其间还带着司马岳去了一趟皇陵看望长公主。

    姐弟重逢自然是相见欢,长公主这儿的好马也多,她本也是好马之人,十分爽快地借马给他,还教他骑术。

    长公主年方十二,在这时代就该是谈论婚嫁的年纪,幸而有三年守孝过渡,晋朝宣扬孝道,许多士人都因父母亡故而推迟入仕或者辞官。

    司马兴男性烈,不想因政治而嫁人,守着先祖的陵墓,每日还能骑马,这等日子比在宫中逍遥万倍。

    临湖养了白鹭,公主家的小鸡小鸭长大些也常跟这些候鸟混在一块,姐弟俩牵手走过潮湿的河滩,身边皆是不怕人的鸟儿,夕阳映在湖面,像有火在湖上烧着。

    谢安快马跑过,惊飞了一滩的白鹭,小鸡小鸭没法飞都躲在长公主裙裾之后,长公主朗笑扬鞭抽在马屁股上,马儿一惊踩着几乎要往湖里跑,谢安使劲全力勒住它,好歹没出事。

    “阿狸画马倒是画得好,可惜就是个头还没长,这马儿已经是我这儿最小个头的了,若让你骑大马这会儿就得落水。”

    司马兴男一向当他是弟弟,往年在宫里也跟训阿衍似的训他,她觉得弟弟们长得都太文弱了些,无论是脸还是身材。

    “待过几年男孩才长高,长公主可就长不高了。”谢安反驳,没料司马兴男又要扬鞭,“阿姐说话,不准顶嘴,乖乖学阿岳。”

    “阿岳就是被你们宠坏的!”谢安驭马离开了些,冲着司马岳道,“老师给你上第一课,把你长姐的鞭子夺过来。”

    “谢小狐狸你找打啊!”司马兴男嗤笑,将幼弟用臂膀给钳住,“阿岳,这小狐狸呢,你只学书法绘画即可,旁的歪门邪道千万莫学,不过嘛,建康城里难得见有趣的小郎君啊,若你不是比我小,阿姐嫁你也不错啊。”

    司马兴男自然是在逗他,谢安轻咳一声,“阿姐你又看不上我,我连马儿都骑不好。”

    “那是,我的夫君定是如《侠客行》中的游侠儿那般潇洒,但又要有大将的气度,本以为郗鉴将军的儿子会如他父亲一样,可惜啊,那日阿岳回来同我说,郗将军的儿子一脸文弱,都扛不住我一鞭子。”

    司马兴男捧着脸,长长叹了口气。

    “阿狸,我自然是要嫁人的,不然就不能离开台城了,我又不喜欢去做女冠玄修,那跟在台城没什么区别,可是数遍建康城都没让我倾心的郎君,若是三年之后母后舅舅让我嫁给连马儿都骑不好的男人,那多没意思啊。”

    “若是父皇还在,他一定懂我,他少年时就好剑术,也不束着我学武,若我的夫君能有父皇那般勇武那就好啦。”司马兴男有些惆怅,“你可别同我说王导他儿子,那人好剑术但是王敦害死了祖父,父皇又杀了王敦,阿衍能忍辱娶琅琊王氏的小娘子,我可不愿嫁他家的郎君。”

    “琅琊王氏的小娘子也不会嫁给阿衍的。”谢安脸上微有不悦,但他知道司马兴男就是这蛮烈、心直口快的脾气,又道,“你大舅也不会让司马氏和王氏联姻,长公主你想多了。”

    “能不想么?这可是婚姻大事啊,女孩儿到了这个年纪都会想。”

    “有人就不会想。”谢安硬邦邦道。

    司马岳觉出谢安话里的不悦,忙扯了扯没心没肺姐姐的袖子,悄声道:“阿狸家跟王氏是邻居,关系很好呢,王家小娘子是他的书法老师。”

    司马兴男眨了眨眼,不再说话,然后踢飞脚下的石子,“臭小子,记得帮阿姐留意好郎君,三年后若找不到,我就嫁给你,气死母后算了,而且万一你堂哥真回不来了,我嫁给你可保你谢氏满门呐。”

    “阿姐会有个好郎君的,我保证,而且我堂哥也会回来,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谢安言语坚定,目光里有人心安的力量,司马兴男有些欣慰地看着马背上的少年,心想,弟弟们可快要长大啊,阿姐想看到你们成为矫健如飞的少年郎。

    下一刻她又扬起手中长鞭于空中劈响,命那马儿快跑,骑术练习非一日之功,这阿狸可要文武双全,这才能辅佐阿衍啊,至于阿岳嘛,乖乖地让长姐再宠几年吧。

    谢安策马踏过河滩,再度将白鹭惊起,然后停驻,随手抽出腰间纪瞻当年送的箫,遥望翩飞的暴鹭群,吹了一曲《振鹭》,夕阳长风,临湖悠远,声若入云天,又似沉于水。

    司马兴男与司马岳沉醉在这悠扬箫声中,司马岳在余晖下涨红了脸,轻轻吟唱道:

    振鹭于飞,于彼西雍。我客戾止,亦有斯容。

    在彼无恶,在此无斁。庶几夙夜,以永终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