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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血衣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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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秋荻愣住了。

    她眼睛睁的大大的,睫毛微微颤抖,盈盈水瞳内倒映着苏幕遮的影子,脑袋晕乎乎的。

    初战告捷,苏幕遮不敢贪太多便宜,一触即分,抽刀在手。

    但看到师姐的红唇皓齿时,苏幕遮有些后悔自己退回来抽刀了。师姐的唇很漂亮,娇艳欲滴,十分的可人,似乎抹了胭脂,也或许没有。他舔舔嘴唇,甜甜的,残余着幽香,让他有作死再尝一口的想法。

    他现在有些明白贾宝玉为何喜欢吃女孩子嘴上的胭脂了。

    叶秋荻醒悟过来时,恰好看见苏幕遮站在一步外,拔刀在手,舔唇咂摸味道的样子,不由地又羞又恼。上前一步,就要揪苏幕遮的耳朵。苏幕遮反应也快,转身就跑,道:“你说试试的,怪不得我。”

    叶秋荻有心要拿他,苏幕遮自然跑不掉。扯住他衣领后,叶秋荻在苏幕遮耳边道:“是吗?要不要再试试。”

    “好啊。”苏幕遮很爽快,回头便凑过去。

    “去死!”

    叶秋荻轻轻一拍,推走苏幕遮脑袋,右手在他右胳膊上一切,苏幕遮右手顿时脱力,再握不住刀柄了。

    叶秋荻左手在脱落的刀背上一夹、一弹,“啪”青狐刀应声回鞘。

    “雕虫小技。”

    叶秋荻双颊微红,却板着脸一本正经地教训他:“整天不务正业,不思进取,总想些旁门左道,你若再如此,我便代爹爹惩治你这不肖之徒。”

    “额。”苏幕遮愣住了,预想中的惩罚没来让他感到很不舒坦。

    狠狠地盯了苏幕遮一眼,叶大小姐倒背着双手向对岸走去,冷冷地略显高傲的声音很快传来:“愣着干嘛?练刀!”

    苏幕遮于是跟在身后,百思不得其解。

    后花园属内宅,即便是药王谷男弟子也不得入内,因此只有笺花、漱玉以及侍女等人见到了这一幕。

    回到桂花树下时,见她们脸上皆浮着笑却忍住的模样,叶秋荻冷哼一声道:“围在这里作甚?莫非都不练功了?不练功到清心堂抄写《本草经》去。”

    “是。”笺花等人才不敢触霉头,忙施礼随便找了个由头退下去了,只留下漱玉一人在旁伺候着。

    见人都撤下去了,叶秋荻才回头又走到苏幕遮旁边。她双颊依旧微红,狠狠地在苏幕遮腰间肉拧了一圈,苏幕遮咧嘴正要呼痛,被叶秋荻瞪了一眼。

    “练刀。”叶秋荻道。

    “哦。  ”苏幕遮揉了揉腰,应了一声,随后醒悟过来,道:“唉,不是步法吗?”

    “刀法以步法为要,需求进退闪转和纵跳翻腾都要刀随身换,人刀合一。”叶秋荻认真道:“若使刀,步法必须要好。你使得刀法虽差强人意,但步法不好,白白埋没了那绝世刀法,血衣侯九泉之下若知你将他的刀法使得如此不堪,非钻出坟土将你带走不可。”

    苏幕遮撇撇嘴,道:“若非我将他的刀法传承下去,他的刀法怕是会断了传承的,他泉下有知应该谢我才是。”

    叶秋荻摇摇头,道:“难说,或许血衣侯当真有后人在世,只希望他莫像血衣侯当年那般,将江湖搅个天翻地覆,杀个血流成河。”

    血衣侯乃百年前崛起于西北的刀客。

    若言青丘居士为百年来旷世之剑客的话,血衣侯便是与他同期的旷世之刀客。

    血衣侯是十足的武痴,身背两把无鞘刀,一刀名“握豚”;一刀鸣“唅蝉”。

    初入江湖时血衣侯一身白衣,意气风,凭握豚一刀斩“快刀王”崔九而扬名四海。

    随后数年间,血衣侯接连挑战江湖数十位刀客,互有胜负。

    胜时,血衣侯手下绝不留情,握豚必饮对方血;负时,仗着轻功高明,血衣侯逃脱后会以唅蝉刀在腿上割上一刀,以警示切不可忘记今日之失败,潜伏起来不断锤炼自己的刀法,直至握豚可痛饮对方血为止。

    然后再寻找下一个对手。

    一身白衣染成了血衣,血衣侯在江湖上恶名在外,成为赫赫有名的“煞星”。

    但血衣侯真正辉煌时刻是与“风云一刀”雁南飞相约于华山绝顶之上,一决生死。

    华山一战,以雁南飞生死不知,血衣侯安然走下华山绝顶的结果奠定了血衣侯旷世刀客的地位。

    下山后的血衣侯性情更为残忍,刀成了他心中圣物,不容任何人玷污。

    只要他见到用刀之人不及他精妙的,必杀之。一时将江湖搅了个天翻地覆,杀了个血流成河。

    血衣侯令人指的恶行惹出了当时两大高手,药王谷先谷主即叶秋荻的祖父和青丘居士的追杀。

    血衣侯深知自己绝不是此二人对手,因此逃到了更西的方外之地。谁知,药王谷先谷主与青丘居士铁了心要为江湖除害,俩人携手闯荡方外之地,耗费数年时间将血衣侯揪了出来,击败并杀死了他。

    “爷爷当年与青丘居士在方外之地击败血衣侯后,将取回来的刀谱一分为四共八招,根据刀意分别取名《大漠》《孤烟》《长河》《落日》。”叶秋荻长叹一口气,道:“爹爹只许你学《大漠》《长河》,是在是怕你入了‘杀过’之境,也本以为这四招足以让你立足江湖了,孰料你实在惫懒,练功不勤也不悟,如此精妙刀法使得实在不堪入目。”

    “血衣侯刀法精妙、杀招皆在《孤烟》《落日》中,也怪不得我。”苏幕遮争辩道。

    “是吗?”

    叶秋荻一笑,脚在苏幕遮刀鞘底上轻轻一磕,一声短促狐鸣响过。

    苏幕遮低头看刀,刀依然在鞘中,抬眼却见身旁的梅花桩被削去了半截。

    苏幕遮目瞪口呆。

    这般刀光一闪,比闪电更快的迅捷一刀正是他练刀以来一直所追求的,却不料被师姐轻易使将出来。

    “荻儿,你还会甚厉害功夫,一并说出来。”苏幕遮忽的换了一副面孔,一本正经道:“让本王对未来王妃妖孽程度有个清楚认识,也好让本王知道日后若得罪了她,我是怎么死的。”

    “哼,一定是笨死的。”叶秋荻瞪了他一眼。

    “嘿嘿。”苏幕遮挠挠后脑勺,认真神情顿消,近乎谄媚道:“师姐,荻儿,好荻儿,你一定要教我这招。只要会了这一招,我刀法便足以立足江湖了。”

    “天下能人有的是,一招鲜,走遍天了简直时痴人说梦。”

    (备注:杀过,本指肉食动物捕食时常把捕到的猎物统统杀死,从不放生。如狐狸跳进鸡舍,把鸡全部咬死,却仅叼走一只果腹的行为,称之为“杀过”,本章借用到血衣侯遍杀江湖刀客故事中,具体后文会有详细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