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文小说网 > 唐朝明月 > 第二十七章夕阳至

第二十七章夕阳至

推荐阅读: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唐枭乘龙佳婿长宁帝军医妃惊世盛唐风华逆鳞银狐续南明

一秒记住【乐文小说网 www.lewenshu.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台风没电,先上传怕后面手机纯粹没电)

    当第一缕阳光洒在长安这片城池内,长安就已人流如潮,寂静一夜的大地再度苏醒,开始机械的在指尖等待夕阳到来,重复昨日静夜。

    花好月圆,虽不比中秋月亮那般圆明,但相对其他时期的月亮明圆许多。

    在这么富有诗意的夜晚,在石桌上摆上那么几道小菜,饮酒谈心,实在是人生一大享受,秦用,牛忠仁,程怀默几人早早就来到林凡家里,他们一来这里就向林凡要了香膏,时不时闻闻,爱不释手,直到被林凡忠告开久了会失去本味成为水,无法净脸,他们才不敢再打开,却还是握在手中左看右看。

    至于小竹在那边练武,他们一点兴趣都没有,他们本是习武之人,对于扎马步这种基础功夫早在n年前就已经玩过了,不稀罕,他们只与大耳稍微打下招呼就继续欣赏手中之宝。

    林凡不明白一个小花瓶子有什么好看的,从夕阳一直看到明月高挂,他们的生活还真简单,思想还算纯洁,看着小花瓶,喝着小酒,聊着薛涛。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意淫世界,幻想薛涛见到这种香膏后如何引见他们,如何让他们见到她的真容,酒过三巡,林凡就给他们泼冷水。

    “你们别指望薛涛会见你们,她摆那么大架子一看就不是什么好货色,若是那么好上早就有人上了···我的直觉告诉我这个女人不简单,必定有一定的故事,她的要求很高,高到我们都无法想象,就你们几个武将之后送几瓶世上绝无仅有的香膏她就会乖乖顺从?根本不可能!

    别不相信,不如我们打赌如何?”

    “赌就赌,赌什么!”程怀默被林凡这么一泼极为不悦,此刻最为气恼。

    “赌五贯钱。”

    “好,赌就赌!”

    后世带来的习惯让林凡觉得无凭无保证,于是立个赌约,让他们在上面画押签字,这才放心下来。

    拍拍赌约,林凡嘿嘿笑道:“你们准备好银子吧,我既然有如此自信与你们打赌,我就会有十足的把握,嘿嘿···到时有了这些钱我得好好想想如何花费。”

    程怀默不屑道:“林兄你也别高兴太早,谁赢谁输还不一定呢,到时老子赢了老子就不请你吃饭···你你这幅表情实在气人。”

    林凡笑得更得意,看得程怀默赌气别过头,牛忠仁,秦用两人哈哈大笑。

    也许是酒意起从而引发一些情绪,喝到最后秦用却是黯然神伤,“也许日后我们能这样畅怀饮酒的机会不多了。”

    林凡与秦用碰碰杯,笑道:“秦兄何出此言啊?”

    秦用望着天上明月,叹道:“战事将起,我等就得上战场了。”

    程怀默忽然不生气了,说起战事他就一脸兴奋,拍拍胸膛很自信道:“秦兄何须挂虑,不就一个小突厥嘛,只要我们唐军逼近,他们就吓得跪下去,哈哈,终于又有机会上战场了,我们身为唐军,就应以驰骋沙场为荣,哪有退缩之理!”

    秦用摇头道:“我并非畏惧,大丈夫就应战死沙场,能为大唐出一份力是秦某的荣誉,只是战事将起,我等就不像如今这般清闲,要得日夜操练了···日后也就与林兄少见面了。”

    林凡哈哈笑道:“我还以为什么事,不就少喝几杯酒吗,以后有的是机会,等你们大胜归来时,我就为你们洗尘接风!到时喝他个几天几夜···那你们什么时候出发?”

    “目前还不知,只是昨日突利来使,要求我们大唐支援攻打突厥,突厥是北部最大部落,向来是大唐的一块心病,这次杜尚书借此机会要求出兵攻打突厥,陛下已允,如今要做战前准备,至于何时出发还要等圣命。”秦用说完又与林凡碰酒,日后喝酒时间不多了,他得珍惜眼前。

    此刻林凡才想起大唐将在明年八月左右要进攻突厥,没有多惊讶,点点头道:“战乱的年代战争是家常便饭,习惯就好。”

    看着几人有些落寞的情绪,林凡举杯哈哈笑道:“来,咱们继续,今日不聊国事只聊···女人!来!”

    “来······”

    养兵千日用在一时,这句话基本无法用在后世太平日子,用在大唐这种开疆扩土你争我抢的战乱时代又显得不足。

    战乱时代,养兵不足千日就要派上用场,可以说,只要为兵,都得时刻准备着上战场,因为谁都无法预料战争何时会爆发。

    李世民李老大的野心从来都很雄伟,凭着强大的国力,开疆扩土的雄心从来就未消沉过,这股雄心并非一朝而成,早年随李渊打天下开始,见证了战场与权威的力量,开疆扩土之心就已萌发,中原大统一后,他还想往北扩大领土,北部的突厥一直都是他的心头之患,早已有灭突厥之心,但碍于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另一方面唐朝建立还不是很久,很多事情还需稳固,就迟迟未摘下这块心肉。

    这次突利来使,就是一个导火索,李老大就有了光明正大的理由,说是帮助,实际上是他抒发野心的方式。

    既已决心收服突厥,准备工作是必须要做的,为兵者不能再清闲,秦用、程怀默、牛忠仁等都投入训练中,如今林凡要见他们一次除非去军营。

    军人有军人要做的事,普通老百姓照样计划着如何过日子,安阳里的人们在第一次农忙之后再次进入农忙时节。

    第一季水稻正值除草施肥之际,这个时期若不把杂草除去,等秋收时就不一定会有好收成。

    大唐的百姓淳朴又勤劳,黎明刚破晓,家家户户都打开门,壮丁扛着农具,农妇挎着竹篮,有些身份的人家后面跟着三三两两的家丁,各个面带笑容精神烁烁的奔往各自庄稼地。

    天刚微亮,安阳里家家户户都打开大门,一家几口一起有说有笑的往自家田里奔去。

    此刻的林凡正在梦乡中,睡得比猪还沉,他的父母早已吃完饭扛着锄头去了田里,他们家与安阳里其他家庭不同,别人家像林凡这么大的孩子早已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这个时候就已经在田里忙活了。

    林凡不同,林家现在因为林凡的缘故也是勋贵之家,作为家里的唯一勋贵,自然不能下地干活,他的父母并不会因为家里没有其他劳动力而抱怨,他们的心里比别人家还要甜蜜。

    太阳晒屁股了林凡才慵懒地起来,小雪也没比他早起多少,今天她给自己放两三天假,主要是在家里做点饭菜,让母亲少累些,顾着田里又顾着家里,再强壮的身体也会被累坏。

    现在这个时间正好是送点心时间,小雪煮好面条放在竹篮里,就与哥哥一起去田里给父母送去。

    田垄间都是热闹闹的景象,瞅着这些憨厚的人们,瞅着父母插着额头上的汗珠,满脸幸福地笑着吃小雪送的面食,悠闲的在田垄间闲逛的林凡,瞅着周围一切,感受大自然气息的同时,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油然而生。

    处在田地间就仿佛回到过去,他记得自己曾经是从山里走出来的,小时候,父母那一代以务农为生,每天过着背朝黄土面朝天的生活,衣食无忧,生活在四面围山的小山沟里自娱自乐,也算惬意。

    简单的幸福随着时代变迁逐渐变味,当其他人都纷纷进城谋生时,林凡一家也无法再苟且存活于小山沟中,于是,田地荒废了,人基本都走光了,村里只剩下老人小孩,青年纷纷奔赴城市,只为了某一天能走出这片大山。

    经过多年努力,林凡一家终于在大城市安定下来,彻底走出大山……如今,仿佛时光倒流,站在田地里,林凡仿佛又看到家乡的情景,往事历历在目,恍如昨日,只是……身边少了父母兄弟……

    “爸,妈,大哥,二哥,妹妹,你们过得好吗?”林凡心里默念家人,缓缓闭上眼,脑中浮现家人的容貌,呈现往日时光……

    睁开眼时,泪眼模糊……曾以为,自己来到大唐这么长时间,已可放下过往,可如今触景生情,过往挥之不去。

    人生最难忘莫过于情,既然人无法忘情,那就让情深藏心底,在这片既熟悉又陌生的土地上,慢慢绽放新情,开创新的人生,毕竟……既然活着,就得好好活下去,不是么。

    “哥哥,哥哥,怎么了?怎么哭了?”小雪焦急的在林凡面前晃手,“是不是沙子跑进眼里了?”

    听见小雪的呼声,父母急忙放下手中的碗过来查看,林凡感动的摇摇头,抹抹脸展颜一笑,如今这家人是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人,从他们那里林凡再次感受到了亲情···这一世,定要好好待他们,也算是···弥补后世的缺憾,前世未能赡养父母,这一世定要将恩情双倍还上。

    见林凡如往日一样笑了,小雪和父母都放下心,父母继续吃面条,小雪则默默跟在林凡身后,两人就这样在田间游荡,林凡有时弯下腰看看水稻长势如何,有时折下一根小草放在嘴里玩弄。

    目光转动中落在一处水稻上,蹲下来细细打量一阵,从水稻上扯下一片嫩叶,折起稍微一捏就有一股绿汁从缝隙中溢出,那是一只小虫身上流下来的,这一幕小雪看得清清楚楚。

    “哥哥,你刚才扼杀了一只小生灵。”小雪捧着林凡丢下的沾满虫汁的嫩叶,表现出少女独有的爱心。

    我日,这害虫也值得你可怜?林凡差点没被气死,扯下另一片爬有小虫子的叶子问小雪:“在这只虫子与稻谷之间你会选择谁?”

    小雪疑惑的看着林凡,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问,但没多想,指着稻谷道:“当然是稻谷了,它可是能喂饱我们肚子的。”

    “这就对了。”林凡扔下那片叶子,站起身轻叹道:“只是你可怜的这小虫子会把我们的稻谷给吃了,长大后更加疯狂,到时我们只能饿肚子。”

    “这么坏?!”小雪震惊之余发飙了,用她的小脚丫用力的猛踩那片被林凡丢下的嫩叶,没多久,地上都是一团绿汁,有嫩叶的也有那小虫子的。

    小雪还不解气,又从旁边的稻穗叶子上折下爬有小虫子的叶子,扔在地上拼命的踩···

    吃完点心的父亲拍拍饱了的肚子悠悠的走过来,指着还在用力猛踩的小雪狐疑的问道:“小雪她这是在干嘛?”

    林凡含笑道:“她在拯救我们的水稻。”

    瞅着父亲一脸狐疑之色,林凡走几步从一棵水稻上折下一片嫩叶,指着嫩叶上的小虫子道:“小雪消灭的就是这小虫子。”

    “这小虫子会吃水稻?”父亲拿着嫩叶左看右看,他实在想不明白这么小的虫子会对水稻造成什么危害,满脸不屑道:“就这么小的虫子还能把一棵水稻全吃光了不成?给它这片嫩叶就够吃它一辈子了。”

    “别小看这小东西,它长大后就是这片田地之王···没说名字你可能不知道,它就是蝗虫。”

    “蝗虫?”父亲脸色骤变,他是大唐本土人士,对于自然灾害极为恐惧,闻蝗色变,蝗虫对粮食的危害前朝不是没发生过,以往的蝗灾,古人只能听之任之,若没有屯粮只能饿肚子。

    林凡点头道:“若这些蝗虫不除,不久的将来必定会发生一场大蝗灾,看看现在这小虫子都这么多了,长大后必将席卷整个关中,到时···百姓又难免饿一场肚子。”

    “蝗灾,蝗灾···”父亲喃喃自语,双目紧紧盯着眼前的稻田不知该说什么,脸上笑容不再,阴沉得就像乌云密布。

    可以理解父亲的心情,蝗灾对古人来说是一场大灾难,不像后世那样有各种杀虫剂,当蝗虫降临时,除了眼睁睁看着粮食被蝗虫吞噬,也不知道该如何下手。

    “如果此刻采取一定措施的话,蝗灾未必就会发生。”

    “你有阻止蝗灾发生的办法?”父亲激动的看着林凡,神情兴奋,眼神充满期待,他手上的那只小蝗虫早已被他捏碎,绿汁从他指尖滑下,绿油油的看得林凡一阵恶心。(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