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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二章 :晚香我来了(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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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从骑上了“马云”之后,我们南下的速度明显快了许多。路上遇见的士兵,见我们穿的跟他们一样,还骑着马,便以为我们比他们要高几级,因此,一路上便没人敢拦我们。

    现在正是东汉末年,战乱之秋,各路诸侯对马也是十分的重视。因为在三国这个冷兵器时代,一匹好马不仅能带着将士上阵杀敌,突出重围,决定战争的胜败;而且还能送达情报,控制战场最新的局面。

    马在这个时代,已经成为了权势和能力的象征。比如赤兔马,就跟吕布齐名,成为了马中的佼佼者。

    正所谓“人中吕布,马中赤兔。”

    后来,我们回到了蓬莱仙岛。我算了算,总共用了十四天的时间,要不是在海上的时候,水镜算错了位置,我们还能提前一天。

    坐在蓬莱仙岛的沙滩上,我们哥儿三看着广阔无垠,一眼望不到边线的美丽大海,哈哈大笑了起来。

    “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

    笑了一阵,我以为我们三儿心意相通,也没多想,伸手朝朝着大海挥舞起来。

    可是,还没高兴一会儿,水镜便扭过头来问我,“嘿,棉花,你在笑什么?”

    我愣了愣,开口道;“你不觉得我们解脱了吗?而且貂蝉那臭娘们儿也没跟来。”

    说完,我不再看他,起身望着一望无际的大海,和那一波接一波袭来的海潮,手脚胡乱舞动,扭着屁股,嘚瑟的跳起舞来。

    “浪里格朗,浪里格朗。。。”

    水镜看了我一眼,低头笑了笑,接着,他扭头看向马三儿说:“本初,你又在笑什么呢?”

    马三儿一直在笑,水镜问他话,他还是在笑,笑的合不拢嘴,让人感觉他好像捡到钱了,而且还得是百元大钞,要不就是彩票中奖了。

    “呵呵,水镜哥,呵呵。”

    说着,马三儿拍了拍胸口,“水镜哥,等棉花一走,狗血宝马就是我们的了,哈哈,我很开心。”

    说完,马三儿大笑了起来。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听他这么一说,心里有些失落。那狗血宝马因为体型太大,不能带上我们的小船,而且我又不知道这狗血宝马会不会游泳,要是它不会,那把它给淹死了,岂不是很对不起它。这马跟了我这么久,我早已把它当作兄弟看,它要真被淹死了,我这心里还是会很难受。

    因此,在上船之前,我把它交给了马三儿。

    马三儿牵着“马云”走在前面,让这母马扭着小屁股勾引狗血宝马。

    本来,我还以为这狗血宝马会舍不得我,毕竟我们已经在一起很久了。我甚至还为他准备了第二套方案,可最后还是没用上。

    想着,我就有点儿心酸,没想到这狗血宝马还好这一口。这畜生,马三儿牵着它,连缰绳都没拉,它就咯哒咯哒快步跟在那匹母马“马云”的屁股后面走了,还不时使使坏,用自己的脑袋去顶“马云”的屁股。

    我想马三儿后来应该是带着它们,去了一个没人的地方,喔,应该也没马。

    把它们藏好之后,马三儿就回来了。我一看马三儿笑成那模样,似乎这地球儿上,除了他就没人能找到那地方。

    既然如此,那这孤男寡女,两匹马呆在那个地方,也不受外面世界的影响,它们会不会做一些激动人心的事情呢?

    我看会,这又一次应证了英雄本色的说法,虽然主角是两匹马,是畜生。

    看来,这王鼎阳还真是满腹经纬的大才,随便给我找一匹马来,就这么牛b。

    抬头看了一眼海上欲沉的夕阳,我笑了笑,在心里默念道:干娘,王哥哥,祝你们一生平安。

    在这个,“名”和“字”都盛行的年代,很难想象,我干哥王鼎阳却从未给自己起过一字一号。

    周瑜字公瑾。

    庞统号凤雏。

    司马懿字仲达。

    诸葛亮号卧龙。

    这些轰动一时,建立丰功伟绩的三国名人,都各有自己的名号。

    而我哥哥王鼎阳,却无一字一号。这样的大才,埋没于民间,实在太过于可惜。

    可自古忠孝不能两全,王哥哥的父亲死的太早,王哥哥连自己爹长什么样都不知道。这巨大的悲痛,挂在王大娘一个人的心里,二三十年,她怎么会舍得自己再失去儿子。

    不知为何,我竟想起了我父亲。眼眶红了红,我忍不住,伸手抹了抹眼泪,此刻我才明白为什么王哥哥甘愿守在王大娘身边。

    也许,有着一段平凡的人生,平凡的婚姻,一辈子能陪在父母身前,孝顺他们,是最幸福的。

    我想起了我给王月卖的订婚戒指,它现在应该还静静地躺在我们的出租屋内,在那粉红色的床头柜里沉眠。

    父母为我操劳了一辈子,我给了他们什么?

    一段失败的恋情,还是一枚过期的订婚戒指?

    “啊。。。”

    我心酸的大叫着,从沙滩上捡起一块石头,用力扔向了远方。

    “完了!一切都结束了!”

    石头在半空中转了几圈,华丽落入海中,溅起白色的浪花。

    水镜和马三儿同时扭过头来看我,水镜皱了皱眉头,问道:“棉花,你没事儿吧,怎么情绪波动这么大?”

    “没事儿。”我朝他摆了摆手,“只不过是想起了以前一段不堪的往事。”

    水镜站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沙子,笑着对我说:“嘿嘿,棉花,我跟你说啊,虽然哥哥我识人全靠了这本《三国演义》,不过哥哥我却总结出了一条百试不爽的经验,你要不要听听?”

    说完,水镜从怀里掏出那本《三国演义》,平时,我还没怎么认真看过水镜这本书。不过,听他这么一说,我倒是仔细瞄了一眼他手里的《三国演义》,我靠,一看这书壳就是地摊货,开玩笑,我以前可是在公司码字的正经人,这印刷厂跟我们公司,那可是合作了好几年的。

    这书都是地摊货,恐怕他这人也好不到哪儿去。

    “棉花,棉花,你怎么愣住了,你有在听我说话吗?棉花,棉花?!”

    “喔,有,有,有,我有在听,你说的非常好,有大智慧。”

    水镜得意道:“那你,想不想听听呢?”

    我收住笑脸,冷漠道:“算了吧,我不听。我比较感兴趣,你刚才在笑什么?”

    “喔,这个啊,我刚才在笑你一屁股坐在了海螺上,还以为你会尖叫着跳起来呢,没想到你臀部的抵抗能力,似乎比我想象的要强。”

    说完,他侧着脑袋,毫不掩饰的盯着我的屁股看。

    我老脸一红,也不好说他。只是低头看向我刚才坐过的地方。那是一个深深陷下去的坑,比水镜坐出来那坑要深一些,我在坑里瞄了瞄,没看见海螺或者贝壳什么的。

    我皱眉道:“海螺呢?水镜,你不是说有海螺吗?这里面有毛啊,连贝壳都没有一个。”

    “唉,棉花,你别急啊。”水镜走过来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接着,他绕到我背后,伸手在我屁股上摸了一把。

    我急道:“唉!水镜,你在干什么!”

    “很好,成功吸引注意力!”水镜飞快的说完一句话,接着,我看他作势,伸手往外狠狠的一拔,似乎从我屁股上拔下了什么东西。

    见我皱着眉头,一脸疑惑的看他,水镜举起右手,此刻,他手上正拿着一个滴血的海螺,他的右手也被鲜血染红了大半。

    我撅着屁股问他:“水镜,刚刚发生了什么?”

    水镜愣了愣,这时马三儿也跑了过来,绕到我屁股后面。其实,早在水镜站起来的时候,马三儿看见我坐的地方变成了一个大坑,也赶紧跟着站了起来。

    这会儿,他跑到我屁股后面看了看,吓得目瞪口呆,“哇塞!”

    我心里一急,“水镜,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

    水镜看了一眼手里的海螺,接着,转过头来看着我,颤声道:“刚,刚,刚,刚才,刚才你的屁股飙血了,飙了好多血。”

    “啧,不会吧?”我咂了咂嘴,伸出右手,摸了摸下巴。

    “那我飙的血多吗?他现在还在飙吗?”

    马三儿抢答道:“没有了!你的屁股已经停止飙血了,好像,好像它在自动复原。”

    说着,马三儿伸出右手,并起食指和中指,放在我屁股上靠了靠。

    “而且,而且你的伤口凉嗖嗖的,似乎里面有风在往外刮。”

    “喔。”我点了点头。

    马三儿说话这段时间,水镜正扭头皱着眉,看手里的海螺,看着,看着,他干脆伸出手指比了比,自言自语道:“这得有五厘米吧?没理由啊。”

    嘟囔了一阵,水镜扭头看着我说:“棉花,你刚才痛不痛?有没有什么感觉?”

    我摇头道:“没有啊,一点儿都不痛啊,而且我也没有其他的感觉。”

    这时,马三儿收回了手指。

    “那你屁股里,直往外冒的这股凉气,你有感觉到吗?”

    “没有。怎么,难道我的身体出问题了?”

    水镜和马三儿扭头互望了一眼,面面相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