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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逛青|楼的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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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后台一直没进去,果子忘记存在里面,所以更新晚了,呜呜~

    “回去睡觉!否则明天少点一条鱼!”云赏一把把金推出门外,她不想见到南十羽,一点也不想。

    第二天起床,云赏脸色并不好看,金似乎也知道自己昨天做的有点过分,让云赏想到了害怕的人,所以安静的跟着墨云轩。

    刚走到楼下,就看到林武在门口等着,云赏一出来,林武就拉着云赏:“玉小姐,房子好商量,好商量的。”

    “林公子的宅子确实很好,但是太贵了,我想再看看。”现在她有傲娇的资本,当然要再得意一把。

    “可以商量的,我是真心想做成这个生意,而且听说小姐是做药材生意的,这本来就是积福的,你在随我看看吧,还是很不错的。”林武边拉边说,把云赏又拉到宅子去参观了一遍。

    最后云赏以三十两成交,顺带着给了一些炼制好的药丸,主要是清热解毒的。

    林武很满意的,云赏也很满意,交接完地契和房契后,云赏递给金一两银子,让他自己去买鱼和桔子吃,整个一上午,云赏都没有正视过金,谁叫他的样子太讨厌了。

    金也很识趣,拿着银子安静的去买吃的,墨云轩又找了几个人,过来一起打扫院子和商铺。

    金到了街上,本打算去买桔子,但是卖桔子的已经卖完走了,没事可做的金打算找家餐馆吃鱼。

    明阳城的格局非常的规整,北街算是商业街,几乎平时所需都会在这里买到,而且还有好几家高端货品的店子。东街相对于北街的奢华,更加的平民化,普通人家都来这里的比较多,明阳城没有西街,所以剩下的南街就成了独树一帜的地方,那就是,烟花巷。

    南街的烟花巷也是分等级的。最好的地段有两家青|楼。一家是风艳阁,里面是最美的姑娘,有些卖身有些是清倌。一家叫南馆。这个南,既是南街,也是男子,所以这个楼里。都是小倌。

    这两家虽然里面的人不一样,但也是同行。竞争也就很激烈,毕竟被男人伺候和被女人伺候的感觉,是不一样的。

    也是因为南街的出名,才让明阳城更加的热闹繁华。甚至很多都城的人也会慕名过来享受几日。

    南街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美食,这里虽然是烟花场所。但秀色可餐除了说人,也是说这里的食物。金没有买到桔子。在回北街的路上,听到了两个男子的聊天。

    “南街新开的那家你吃过么?”

    “哎,再怎么新开,也比不上那两家,大鱼大肉都在南馆和风艳阁,其他家也就只能喝喝汤,哪有他们两家的人,有味道。”

    “也是,只是那风艳阁人美菜好,我们这种人,也消遣不起呀,南馆,哎哎,我就更消受不了了。”

    “走走,我请你去新开的那家吧,八成还能赶上点新鲜货。”

    “也行,吃不到肉,吃点小鱼小虾也算是尝尝鲜。”

    金来了兴致,以为南街最好的餐馆是可以做鱼的,所以直接就去了南街。

    自从来到了明阳城,云赏就给金换了身衣服,还帮他把头发盘好,毕竟每天穿着白色衣服飘来飘去,还是很瘆人的,挑发簪的时候,金自己选择了一支紫色的玉簪,银白的发丝被一支紫玉簪别住后,把他整个人都衬得相当灵动。

    而来到南街的金,穿的是一身浅蓝色的棉布长袍,脚上依然是他的白布鞋,一头银发不仅不觉得突兀,反倒衬得他异常清雅。

    一个人美,最大的特点就是,即使你被茫茫人海淹没,但也会有人一眼就看到了你,金就是,在他离南馆还有一百多米的时候,南馆的大公子一眼就相中了他。

    在他看来,这样绝美的男子,完全是南馆的头牌,即使不卖身,就他的容貌,也可以让客人们垂涎,更重要的是,一直以来,他们和风艳阁的相持局势,会就此打破,哪家的美女都不及眼前的金。

    金还在闻每家店的饭香时,忽然身边出现一个穿着艳红色丝绸衣衫的男子。

    “这位公子来南馆是找人吗?”男子直接把金要去的地方定为了南馆。

    “不是,我是来吃饭的。”金说的很真诚。

    “在下冯意,人称意大公子,我们南馆的菜式可都是色香味俱佳,保证让你满意。”

    “你是南馆的?”金记得刚才两个人就说南馆的东西好吃。

    “公子看来也是慕名而来吧,这样,既然今日想见,我们也算有缘,这顿饭,我请,公子只要觉得好,多多替我们美言几句就可以。”冯意也是久经考验,一眼就看出了金是个未经世事的人,所以这样的男子,最好调|教。

    “不要钱吗?”金还是问了一句,云赏只给了他一两银子,如果他吃的多了,云赏肯定会生气。

    “不要钱,公子这边请。”

    冯意并没有多说什么,真真正正的请金吃饭,只不过吃饭的地方,是在一个台子上,隔着一层薄薄的纱帘,金的美貌变得朦胧神秘。

    冯意让厨子给金做了四五条鱼,为的就是让他在这里多留一会儿,也是因为金的出现,南馆里的客人变得多了,而且马上有人开始打听金的身价。

    本来金说喜欢吃鱼,冯意极其高兴,四五条鱼起码要吃个半个时辰吧,但是他没想到,金吃鱼,是不吐刺的,对他来说,吃鱼就像是普通人吃豆腐,所以一刻钟多点,五条鱼都剩下头尾和中间的鱼骨,相当干净。

    金准备离开,冯意马上问他还吃不吃别的,金其实还想吃鱼,只是他担心吃多了钱不够,于是就改口说,想吃桔子。

    冯意又是大手笔,用最大的果盘装了一盘剥好的桔子和一盘带皮的桔子。两盘桔子加起来,少说也有四五斤。

    金吃桔子的时候很是优雅,纤长的手指一点点的掰开桔瓣,然后放入口中,吃完后,还会伸出粉嫩的舌尖,舔舔唇上的汁水。

    就这一个简单动作,就让台下的人看的口水直流,于是南馆晚上的饭菜,都换成了桔子,客人们看着金剥桔子,他们也剥,想象着是金喂他们吃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