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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力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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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能力“加速再生”。

    这是“肉.体再生”能力在融合了“狼人血统”与“妖魔血统”后所产生的特殊异变。

    王胜胸口的深度创痕也是通过这个能力自行治愈的。

    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他目前所拥有的两种血统——狼人与妖魔。

    狼人血统本身自带自愈能力,妖魔血统亦是如此,不过两者在自愈方面有着明显的区别。

    狼人血统更注重自愈速度,一些轻微的伤口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愈合,即“快速愈合”。但因为这种方式非常地消耗细胞,所以在治愈大伤口时,通常是以折寿为代价的。

    而妖魔血统就没有这种弊端,因为妖魔的寿命都很漫长,但妖魔的自愈速度要较狼人的慢很多,而且对自身的实力有要求,比如断肢再生这种,至少也要普莉西亚这种级别的强者才能做到……

    当然,妖魔血统也有缺点——你必须要先学会吃人类的内脏。

    再来说说“肉.体再生”这个能力,这个超能力非常厉害,愈合的速度简直快到肉眼可见,而且当等级提升到最高之后,哪怕你的心脏被人炸掉,你都有办法将其“再生”回来。

    这在理论上已经属于“不死之躯”了……

    很厉害对吗,但缺陷也很致命:首先,发动这个能力将会耗费你大量的脑力与精神,这使得王胜很难在战斗中发挥这个能力的效果。

    其次,你的头部不能被打爆了,甚至意识都不能陷入昏迷,否则大脑一旦失去了计算能力,你等于失去了超能力。

    ……

    王胜在最初拥有这些血统和能力时,这三种自愈能力本来是相互影响并且共存的,就像是三角形的三个角,处于一种平衡状态。

    所以他可以在意识清醒的时候动用超能力修复伤口,也可以不依赖超能力,只凭借自身的血统愈合,只不过速度稍微慢一点而已。

    但当他反复融合“妖魔”的血统之后,这种平衡便被打破了。

    从最初的妖魔到后来的大剑,再到最终的“觉醒者”,王胜每一次吸收融合她们的能力时,都在不断加强着属于妖魔的血统。

    结果以妖魔血统为主导的再生能力迅速整合了其他的两种能力,最终进化成为“加速再生”这个特殊的超能力。

    不,或许说这是一种特殊的体质更为妥当,因为它根本不需要计算。

    理论上,只要王胜的身体受创面积不超过50%,他就有重生的可能性。

    什么叫“身体受创面积不超过50%”?

    断手断脚算不算?

    算!

    丢了心脏,少了肾脏什么的算不算?

    也算!

    只要连着脑袋的那部分身体体积超过自身总体积的一半,就都有复原的希望……

    总之,好消息是他现在身上已经没有了致命要害,而坏消息是他得要为自己准备一副足够耐操的头盔了。

    ————

    王胜见迪妮莎面带笑意地盯着自己,惊讶道:“你什么时候醒的?”

    “有一会儿了,”迪妮莎忽然用食指挑起他的下巴,惊讶地问:“你的眼睛……”

    王胜见她一脸诧异之色,忙问:“我的眼睛怎么了?”

    “你自己看吧。”迪妮莎将大剑平举到他的面前,用剑做镜子。

    王胜只看了一眼便震惊不已,因为他的虹膜竟变成了琥珀般的金色。

    “看起来很像是大剑释放妖力以后的眼睛,但仔细一看又有很大的区别……怎么样,有什么地方感觉不舒服吗?”

    王胜仔细感受了一下,并未察觉体内有什么不适,于是他摇摇头说:“或许只是单纯的变异罢了,毕竟我并非那个世界土生土长的。”

    迪妮莎点点头,思考道:“也许跟你的融合方式也有关系,因为你是第一个只通过血液就融合了妖魔的力量的人……其实有机会的话,你可以去‘大剑’组织看一看,组织对于人体和妖魔的研究已经有了数百年的历史,在那里,你或许能找到异变的原因。”

    “再说吧……现在先不提这个,”王胜笑了笑,从床上起来,对她说:“趁时间还早,我带你转转。”

    “嗯。”迪妮莎也站起身,将大剑背负于身后。

    王胜连忙说:“在这之前,你需要换一身衣服,而且还要放下你的剑……”

    ……

    当王胜带着迪妮莎离开别墅时,她已经换了一身纯白的连衣裙。

    这裙子是穆子涵的,王胜很没节操地做了一回偷衣贼。

    对于穿裙子这件事,迪妮莎一开始还有点抗拒,但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裤子,只能换做了穆子涵的长裙。

    结果长裙到了她的身上,连小腿肚子都遮不住,不过就总体效果而言,还是蛮不错的。

    不得不说,这是个看脸的社会,就连衣服都要看人来穿。

    王胜开车到别墅门口,迪妮莎如临大敌一般,若不是透过车窗看到了王胜,她恐怕会直接动手跟眼前的“铁皮怪物”相搏。

    等到王胜邀请她上车,她才好气地打量着周围的一切。

    迪妮莎摸着车子,惊讶地说:“真是神奇的地方,为什么连铁块也能行走?”

    “呃,你没看到下面是四个轮子吗,在你们那里也有马车的吧,我们这东西跟你们的马车差不多,这叫汽车。动力装置在车子内部,相当于马匹。”

    他这么解释,迪妮莎就顿时明白了,当然,只是明白了汽车的用途。

    王胜载着她绕着城区兜了一圈,迪妮莎就像是好奇宝宝般问个没完,王胜一一耐心替她解释。最后,两人走进了购物中心,开始替迪妮莎置办衣物。

    迪妮莎的金发银眼替她博得了不少眼球,但大多数男人只看了一眼便羞愧得不敢再看。

    由于没有合适的鞋子,她只能穿着穆子涵的高跟鞋,结果原本就一米八的她显得越发鹤立鸡群了,就连王胜都感觉压力巨大。

    当她进入各种服装店开始选购衣服时,更是惊呆了不少女人。

    精致的容貌与出众的身材,使得她不论走到哪里都成为最闪耀的那个女人。

    这让王胜也是暗爽不已:果然,找女人就该找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