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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她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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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碧溪村不远处有一座小山,山上树木茂盛,郁郁葱葱,林间小道上长满了各色各样的野花野草,红的绿的黄的,五颜六色,绚丽多彩,它们使这个小树林什么时候看起来都像是春天一样。

    这个地方是夕雨最喜欢来的。

    她经常挎着一个菜篮子,到这里面来采摘蘑菇和野菜。

    对她来说,采摘这些东西是驾轻就熟,前世的修行离不开丹药,而“炼丹术”需要各种各样的山草药,在这数量繁多的野花野草里,哪些是能吃的,哪些是有毒的,哪些是可以治病的,她一目了然。

    除了采摘野菜,这个小树林更是她调息练气的好地方。

    她今生只是一个人类,妖界修炼的许多东西都并不适合她再来继续练习,但毕竟也总一些是适合人类修炼的,比如一种名叫“悟心之术”的内功心法。

    这是一种以息运气,呼吸锻炼的方法,以增强自身的内气而达到强身健体,祛除百病的效果。

    七年来,夕雨从未停止过修炼。

    “悟心之术”共分七个阶段,分别是:凝神静气、紫气东来、拨云见气、心气合一、天下大同、灵通八方、百鸟归巢。

    第一阶段只需平心静气,闭眼冥思便可,所以即使是她婴儿时期也可以做到这一点。

    现在的这个身体是一个凡人的躯壳,她可不希望这个躯壳会是个病恹恹的样子。

    悟心之术练到第三层“拨云见气”,练功者能看透人体的生命活动,认识人体经络,脏腑,气化等等。

    自她变为人类后,便无法再对自己的身体瞭如指掌,修炼这个内功心法,能让她更好的把握了解自身的一切。

    但她修炼了七年,现在却仍然是第一阶段“凝神静气”,前世她早已把这个心法练得滚瓜烂熟,最后的三个阶段天下大同、灵动八方和百鸟归巢,是可以把天下之气纳为己用,无时无刻都能吸收外来之力,用以补充人体所需。

    前世她是妖,餐风饮露,不需进食人间烟火,修炼这个心法也用了六十年时间;今生她是人,六十年,恐怕她已经变成一个老太婆了。再说以人的资质,六十年也不一定就能炼到最后阶段,所以她只能更加的努力。

    除了心法,剑法她也不想就此荒废掉。

    练了五百年的武功,这些剑法的一招一式自然是深深的刻在她脑子里。

    她现在的内力远不及前世,所以即使是早已烂熟于心的“流云剑法”和“御冰剑法”使出来的威力也远不如从前。

    流云剑法共七七四十九式,每一招式使出来如行云流水般轻盈巧妙,这种剑法比较适合女子使用,用以和敌人周旋,全靠灵动取胜。

    御冰剑法共九九八十一式,比流云剑法威力要大许多,但要完全发挥御冰剑法的威力还是得靠内功,现在的夕雨要做到这一点还是有难度的。

    她拿起一根竹子挥舞了半天,御冰剑法的第十式“冰消雪融”怎么也使不其中的威力,她知道是她的内功心法还没有练好,以至使出来的剑法有形无神。

    夕雨沮丧的看了看天,太阳公公已经升到了半空,这个时间她必须得回家做饭了,不然一会娘亲从地里回来便吃不上饭。想到这里,她挎起篮子匆匆的朝家的方向飞奔起来。

    这是一间两间并排的小茅草屋,屋前用篱笆围出了一块院子,门口长着两棵桃树,这两棵桃树是夕雨出生的时候种下的,现在七年过去,已经长到碗口粗了。

    夕雨到家后便赶紧生火做饭,她先抓了一把米放进锅里煮着,在她们这样的人家,米不能放得太多,她得计算着一月的食粮,放多了便会有几日是无米下肚的。

    接着她把从山上摘来的鲜蘑菇和野菜清洗干净,再用菜刀把它们切成细细碎碎的菜沫,待稀饭煮好了,把这些菜沫一并倒进锅里。

    不一会,稀饭煮开了,鲜蘑菇清香的气味扑鼻而来,满屋子都香了。

    “雨儿,饭做好啦。”阿素刚从地里回来,她在院子里就闻到了饭的香气。

    虽是在地里干了半天活,但娘亲每次回来身上都是干干净净的,娘亲这么一个爱干净的人,定是她在外面洗干净了才回来的,夕雨心里想。

    “是的娘亲,马上可以吃饭了。”说话间,夕雨拿出两个大碗,把它们端到锅灶前,又把稀饭的锅盖揭开,用一把长长竹勺子把锅里的稀饭来回搅动了几次。

    阿素点点头,把工具都摆放整齐,然后拍拍衣服进屋来找水喝。

    夕雨搬好桌椅,母女二人围坐着吃饭,扒拉了几口,娘亲突然问她:“雨儿,咱村里虽没有学堂,但是像你这么大的孩子都去村长家学习去了,你想去吗?”

    夕雨当然是知道的,这个一百多人的小村子一直以来都没有学堂,要是有适龄的孩子,并且想上学,那就都送到村长家里去,由村长负责教学,当然村长也不是义务教学,去的人家就得缴纳一定的学费。

    对于一些家里本来就一穷二白的人家来说,这学费无疑也是一个负担,许多穷人家的孩子都没有去上学,可如今娘亲能这样问她,肯定就是想让她去的,娘亲对她可是真心的好。

    幸好她根本就不需要去学习,这些无谓的学费也可以省下了。

    再者,她对那村长并无好感,村长本身并不令人讨厌,令人讨厌的是村长的儿子冯德才,他倚仗着自己父亲是村长,整天在村里无所事事的溜达,经常伙同另外几个家境不错的孩子一起惹事生非,有时把这王大婶家长得正好的瓜苗给拨掉,有时把李大爷家的鸡抓了拨毛,痛得那鸡拼了命的乱跳乱叫,他们就在一旁跺着脚拼命的大笑。

    养不教,父之过,村长的儿子如此,村长当然也是有责任的。

    村里的人就这事对村长投诉过几次,但村长就这一个独子,随便斥责了几句也就完事了,过后那孩子依然如故,村里的人看到他都恨得牙痒痒的,但又无可奈何,对他只好避而远之,生怕哪天万一又惹了这个瘟神,家里的收入不保。

    人类的劣性如此,虽然一切与己无关,但她也并不想招惹任何麻烦。于是她摇摇头,对娘亲说:“不必了,我不想。”

    娘亲似乎知道这个答案一样,也不答话,低下头继续吃饭。